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兩名義工,去年立法會補選時涉嫌誘使居民投票給某候選人,兩名居民涉嫌接受利益,4人被落案起訴。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4名被告各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但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兩名義工為42歲鄧奕梅及52歲王維霞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利益罪名。兩名居民分別是50歲陳惠娟及50歲漢李謀,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作為投票誘因罪名。
控罪指,鄧奕梅及王維霞在去年2至3月期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在補選中,無合理辯解而提供多個載有約值100元物品的「福袋」給海麗邨居民,作為投票某候選人誘因。陳惠娟及漢李謀於去年3月,在補選中,無合理辯解而同意接受「福袋」,作為投票予某候選人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