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盲目的,尤其沐浴愛河中的男女,為表達對他/她的忠貞,喜歡將對方的名字、肖像紋在身上。然而,萬一要是分手時,該如何處置這個紋身呢?畢竟它不是貼紙一撕就甩……不妨看看他們如何將嵌在身上的前度大改造。
跟前度Lauren不能開花結果,索性刺上Ralph及馬球騎士圖案,變成時尚名牌Ralph Lauren。
SAN FRANCISCO一定沒有Francesca篤眼篤鼻!
Kayleigh改造成蝙蝠俠,創意爆棚且畫功了得!
另一考功架及創意之作。
一旦分手,西施變骷膢!
唔識Mary,只認得阿森一族的Marge Simp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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