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昨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入境處調查分科人員搜查19間按摩店,共拘捕31名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被捕的7男24女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2至55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1名35歲女子。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協助及教唆者同罪。至於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35萬元。
入境處建議僱主聘請員工前,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亦有明確責任向僱員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