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左)
雨傘運動期間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質疑法官就佔中九子案頒下的判詞包含法官的個人政治觀點,而且判詞對社會運動的理解奇怪。
對於法官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人相信公民抗命能讓政府讓步的想法是不設實際和天真,黃之鋒質疑法官的個人觀點與案件不大有關係,他認為,實際與否都只是社會運動策略,質疑是否較為實際的話,罪名會較輕,不設實際就較重。
對於林鄭月娥回應律政司以古舊法例控告的指控時,稱「因為法例仍然在我們法律書裏,就是一個可以應用的法律,所以不存在有些法例雖仍然生效,但不應該應用」,黃之鋒認為,問題非可否使用公眾妨擾罪,而是國際人權組織批評罪名過時的時候,政府是要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