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經廉署調查後起訴18名土木工程拓展署承辦商的前實驗室技術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兩名技術員及助理,今日承認控罪,分別判監禁23個月及21個月。
控罪指,27歲被告趙志興及26歲被告潘家偉,涉嫌於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不誠實地更改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資料,包括日期及時間等,串謀其他人詐騙兩名土工木程拓展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
另外,他們涉在測試混凝土壓力時,使用已通過測試的樣本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原本送交測試的混凝土磚樣本,企圖隱瞞未有按照規定而進行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