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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香港身份證,自稱非香港永久居民女子於23日在高等法院旁聽審訊時,懷疑在庭內拍攝,高等法院處理事件,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處理。
下午開庭時,義務代表唐的大狀艾勤賢表示涉事女子唐琳玲準備認罪,唐琳玲突然打斷發言表示,拒紀絕艾勤賢為代表律師,並指被艾勤賢的資訊誤導而做錯決定,並直言質疑其專業。
法官陳慶偉表示,已經下令將唐琳玲的手機交由警方調查,警方之後亦會徵詢律政司,由律政司決定下一步行動,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處理。唐琳玲獲准以5萬元保釋,需要在報稱的地址居住和不准離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