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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20-06-23 13:15:00

城市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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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白色恐怖時期,反權威者如創辦《自由中國》雜誌的雷震因而下獄十年;哲學教授殷海光卻要長期被軟禁及監視。其他如李敖等不少為民主自由抗爭者亦難免囹圄之苦。事實上,在威權的年代,凡為民主自由抗爭者無不受打壓和迫害。中國大陸在共產黨統治以來,除了批鬥地主外,不少宗教人士如基督教會都變成地下組織,他們化整為零地成為家庭教會,卻不停地受公安監視和捕捉,沒完沒了。在耶路撒冷的早期教會,他們也因當時羅馬政權對基督宗教的不友善而令信徒分散各處避難,不少更受逼害而死。所以,在這等情況生活的人民,不單是因為犯法入獄,而是因為政治或宗教緣固而身陷獄中。

現在中共要為香港設立的國安法,也是一種白色恐怖;因為這明顯是為所謂顛覆國家或分離國家等罪名而將人入罪。試想想,過去特區政府要為立法廿三條而處處受阻而不敢輕舉妄動,又或林鄭提出的送中法也被港人反對而致下架,為何現在可以突然把比廿三條和送中法更嚴苛的法例加諸於港人身上?這豈不是讓香港成為可以因不同政治主張或言論而被送進監獄,而且有大內總管的國安機構嚴密監督?!香港已在反送中運動下面對濫捕和打壓,現在再加上中共出手的國安機構的助力,港人豈不是真的如住在城市監獄裏一樣?!

當然,監獄是為犯法者而設,但他們真的犯下了嚴重罪行:我過往曾常到監獄探訪罪犯和向他們傳福音,他們也沒有想像的可怕,反而願意悔改信主者大不乏人。可是現在的階下囚卻多變成為政治言論而被下獄者,這豈不是為自由而失去自由?這豈不是違反了人類應有的民主精神和人的價值尊嚴?!盼望中共不要再以不人道的手法來對待港人,就如他們以往對待內地的維權人士一樣;卻要實踐如習大大常掛在嘴邊的關愛人民如扶貧等之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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