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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9-08-22 05:15:00

如何令局勢盡快平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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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運動餘波未了,暴露出來的問題極難解決,相信社會上的人亦已放棄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的奢望;眼前可以做的,只是盡快令局勢平靜,以減少對社會造成的創傷。
 

看政府的行為,可推論將推行的策略基本如下:

一•區分和平請願與違法的暴力行為。前者放行,不加干預。後者以相應行動予以還擊,並拘捕帶頭的激進分子。這樣既可避免與運動的主體力量矛盾加劇,亦可集中力量打擊一小撮激進分子。我相信警方還會大量拘捕已掌握證據的違法分子,一方面起阻嚇作用,另一方面亦可削弱激進派力量,以令社會秩序可以盡快恢復。

二•透過北京一再宣示強硬立場,讓社會明白特區政府已無法不顧中央取態,作出太多退讓。希望和理非分子在發洩一輪情緒後,抗爭的動力會因徒勞無功而逐漸縮減。假以時日,局勢就會恢復平靜。

三•讓抗爭運動對經濟所造成的破壞逐漸顯露,待市民的生活質素開始惡化時,就會向繼續抗爭者施壓,要求他們早日收手。因為,說到底,「反送中」的主體目標已經完全達到。

不能說這種策略不會生效,但費時太長,如果政府肯增加以下做法,可加快局勢的緩和:

(一) 公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以令「反送中」運動目的完全達到,讓繼續抗爭失去一面主要旗幟。同時還可以讓反對派「攞返個彩」,要退也有下台階。

(二) 承諾改組行政會議與問責官員班子,一方面表示政府願意對誤判修例時機問責;另一方面亦可以為不滿政府的市民消消氣,而政府亦可乘機把舊包袱扔掉。

(三) 為避免反對派不斷把矛頭指向警方,說警方過度使用暴力,警方可以公布一系列新的做法:(i)除非激進分子企圖衝入政府部門,否則警方會盡量退讓,避免衝突。(ii)只要示威者不傷人,不侵犯私有財產,警方會不再使用催淚彈、胡椒噴霧、橡膠子彈、布袋彈,水炮車等,甚至連警棍也可以盡量不用,以免背上過度使用暴力的污名。(iii)警方會派出便衣人員,搜集個別激進人士的違法行為,如破壞公共設施,挪用他人財物,集體欺凌「非我族類」等,以便在恰當時機繩之於法。這是警方不可推卸的責任。
 

四•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事宜,政府亦可持開放態度,要求反對派派出或有效授權的代表,一起商討如何落實的問題,以免政府做了而反對派又不「收貨」。

​​​​​​​政府內部可能有人認為,反對派堅持五項訴求缺一不可,政府即使作了某些讓步,亦不一定可以取得全面的「停火」協議。我明白,要取得全面「停火」當然很有難度,但積極回應的好處是可以爭取參與抗爭運動中的大量中間溫和分子的理解。只要他們覺得政府有積極去尋求解決辦法,自然會暫停抗爭,令局勢可以更快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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