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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7-03-16 06:00:00

「優質的士」智障過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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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司機被判有罪。(資料圖片)

Uber司機被判有罪。(資料圖片)

上周末發生了3個跟交通有關的大事。(一)Uber司機正式被判有罪;(二)關於優質的士的安排開始落實;(三)的士業界反對優質的士安排。一個星期內,整個交通業界就發生咁多事。

潮流興講本土,當Uber作為「外國勢力」入侵香港「本土」的士行業時,市民不是捍衛「本土」,而是拍掌叫好。因的士司機態度差、揀客和兜路,市民受氣已久,香港人雖講本土,也講道理。Sharing Economy這個概念很好,既推動科網進步,又把剩餘的司機勞力價值釋放,除了司機這些既得利益者受害外,個個都係贏家。Uber司機正式被判,正是社會倒退,把以上價值完全推翻。創科局可正式收檔,唔使再獻世。

面對Uber這類「外國勢力」,本土經濟體一般都有保護政策,保護政策多數都係妨礙社會進步,但保護政策都有高低手之分。好像中國咁,先抄足Uber的business model,學了過來,再行政手段打走Uber,然後扶植本地的的士召喚Apps,本質上尚算是以市場主導,只是個大餅由洋人食變成自己食咁解。

同樣行保護政策一套,香港相對智障,政府也是抄足整個Uber的business model,但沒有扶植本地創投,而是搞發牌招標,叫人競投。變想政府學了市場一套,再把市場踢走,整個餅由政府自己去分點食。這個理念,就是優質的士的理念。

政府想取代Uber,平衡的士、消費者的利益,結果係的士業界依然去反對,就算把「優質的士」改成「專營的士」也無用。因為有新競爭對手存在,既得利益依然受損了,本末倒置了。調返轉去睇消費者,都無得益,新發牌的專營的士只有600個,並不像Uber幾萬個司機隨時候命、彈性收費。

優質的士以為抄足了Uber模式就可以取而代之,錯了,Uber作為Sharing Economy的最大優點在於其入場門檻較低。優質的士要競投,係智障,而優質的士司機又有的士牌照,就更智障了。要做優質的士司機,政府對車子質素要有要求,又要有獎罰制度,不准兜路。既然咁煩,一般的士司機何不照做普通的士,為甚麼要轉?政府的後著是降低考的士司機牌照門檻,先別談具體是否可行,假若真降低了,你又如何維持司機質素?也依然解釋不了為甚麼持牌的士司機有誘因走去做優質的士司機了。這是優質的士的內部經濟矛盾,這個矛盾引申含意是,優質的士會被架空,競爭不足,甚至少人參與,形同虛設。優質和普通的士的差異也不夠大,何況召車這個行為是隨機的,急起上來,舉起隻手叫車,鬼會理你優質唔優質,有車就得。你得那600架在市場流通,有鬼用?

如何衡量何謂有效的政策?首先,必要了解一個政策的定律,凡有政策改變,必定會影響既得利益者,即有人開心,有人唔開心。邊個最高興,從來不是判斷政策是否有效的最好標準。好像優質的士咁,不單止得罪所有既得利益者,當中又無人可以明顯受惠,政策又浪費成本和資源,社會又無明顯進步,那就真係不折不扣最智障的交通政策。專營的士更多的內在矛盾,有空再談。  


作者為兼職上市公司ED(Executive Director),正職係90後廢青、偽文青      https://www.facebook.com/muddydirty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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