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健康
2017-05-26 11:45:00

同性婚姻

分享:

5月24日下午4點,台灣憲法法庭作出釋憲,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出面公布同婚釋憲結果,根據釋字第748號解釋,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已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牴觸,構成違憲,相關機關應於兩年內完成修正,或是制定針對同性戀配偶的法律。這次推翻了《民法》將婚姻僅視為在男女之間有效的定義,為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鋪了路。

大法官明言「生育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也在回應過去反同人士「同性伴侶不能生育」的觀點。

但另一大法官黃虹霞指出,她認同法律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保障,但不認同解釋文中對婚姻自由及自然生育子女的論述,她問:「無自然生育子女可能之同性伴侶如何得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並認為大法官無權重新定義「婚姻」。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台北市政府的聲請不合規定,使得司法院淪為行政機關法律諮詢機構,應不受理,他也指出《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應限於一夫一妻,是否變更婚姻制度意涵應透過直接或間接民主來決定,並提出全民公投的選項。

不論怎樣同性婚姻將會成為合法的事實,法律就是隨著時間和社會變遷己改變才能有效地規管社會。

荷蘭在2001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16年過後,台灣才修正,最少還有兩年才可成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不多,但越來越多。這意味著,應該是一個新方向,一個大家開始接受的生活模式,社會新架構的形成,帶出的其實不只同性婚姻合法,而是整個社會、國家、世界的未來規劃。

而香港還在討論誰有資格領取骨灰,政府所提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修正案,在合資格骨灰申索人清單中,加入在死者逝世前與死者同住最少兩年的「相關人士」,而該人士可以沒有血緣及婚姻關係。

Ad Block

以這個速度,甚麼時候才可以從骨灰問題去到同性婚姻問題?要在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後的16年嗎?

異性婚姻、同性婚姻、不婚,對當事人以外的人有甚麼直接的影響嗎?如果沒有直接影響,那些外人在吵甚麼?是吃飽沒事做,還是自己的婚姻不愉快而發洩到別人身上,還是家中有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但又管不到,所以要出來說話?

異性婚姻、同性婚姻其實都是一樣,要表達的都是愛。誰有權阻止其他人互相表達愛呢?應該沒有。

https://www.facebook.com/LienRene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