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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04:30:15
日報

國際調解院落戶 為香港進一步發揮法律獨特優勢提供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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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落戶 為香港進一步發揮法律獨特優勢提供契機

國際調解院落戶 為香港進一步發揮法律獨特優勢提供契機

上周,筆者有幸見證《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下稱「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隆重舉行。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是國家承擔全球治理責任的重大成果,體現了國際法原則與我國和平發展精神,彰顯國家推動和平多邊主義的理念。對香港而言,這不僅是對「一國兩制」優勢的有力支持,更是大幅提升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决服務中心地位的關鍵一步,為香港法律界開拓更廣闊的國際法律服務市場,優化國際法治營商環境。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正與香港服務國家「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的戰略定位高度契合。 作為全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的獨特法律體系,正是國家構建應對國際貿易風險「法律安全網」的重要一環。國際調解院這一權威平台的加入,將進一步强化香港為「出海」企業化解糾紛的國際調解能力。當前,本港及內地企業「出海」面臨關稅波動、商事爭端等諸多風險。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乘國際調解院落戶之機,從四方面深化法律護航。

一要構建協同機制:加速將如中東等地的法律合作備忘錄轉化為實質協議,讓香港律師成為企業「出海」的堅實後盾;同時加强對「出海」企業的涉外法律培訓,提升其風險應對與維權能力。二要强化信保局角色:以「香港信保局-鄧白氏出口信用風險指數」為基礎,整合「一帶一路」及中東國家的監管案例、仲裁等數據,為企業提供實時「出海」指南,積極助力企業規避風險。三要培育專業人才: 針對本港法律人才開展專項培訓,重點提升其在國際調解、外交、國際貿易及創新科技等領域的複合能力。四要拓展海外布局: 考慮在簽訂「公約」的國家設經貿辦,並鼓勵協助組織中小型律所律師、青年大律師在將來政府及專業界別外訪時隨團出訪,促進法律界交流,開拓業務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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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落戶是香港重大契機,特區政府若能以深化法律合作為國際交往核心,不僅能為香港國際法律服務業拓寬國際市場,更能為香港及內地企業「拼船出海」築牢法律防線,為國家對外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注入强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