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片由作者提供)
QC最近因工作需要參加一個塗鴉活動,覺得有趣。在大部份國家及城市,未經批准在公共空間塗鴉是違法行為,不過如運用得宜,塗鴉都可寓經濟效益於藝術創作。
塗鴉源於美國,但本港早已有本土的塗鴉藝術家,「九龍皇帝」曾灶財擅長以毛筆書寫漢字,「墨寶」遍佈全港各區,更於2003年威尼斯雙年展中展出。雖然外界對其作品的藝術價值評價各異,有人認為始終難登大雅之堂,有人認為是街頭文化的象徵。
型格、不羈也許是塗鴉的代名詞,隨意噴噴畫畫便可。近年大眾認識加深,塗鴉成為老少皆宜的活動,部份團體更邀請藝術家,為其外牆塗鴉裝飾,例如深水埗曾舉辦HKwalls (街頭藝術節),西班家藝術家Okuda更為一所大樓,繪上七彩繽紛的北極熊,立刻將老舊的深水埗注入生氣。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數年前已引入塗鴉藝術,為貨櫃內的大型垃圾斗噴上彩色油漆,近日便則邀請20多隊長者、後生仔、碼頭員工等噴塗貨櫃箱。
塗鴉的靈魂在於可無拘無束地創作,因此須在犯法與藝術之間作出平衡。香港若想成為創意文化之都,政府首先要包容不同類型的藝術創作。當然QC並非提倡大家知法犯法,但觀乎台灣橋頭白樹社區、韓國梨花洞壁畫村等,一樣以塗鴉作賣點,更成為遊客勝地。
以梨花洞為例,2006 年韓國政府選定了32個發展較落後的地段,重建成藝術文化圈,藉此改善當地居民生活,梨花洞源於當中的「駱山計劃」。當地政府邀請 70 多位藝術家、大學生等繪畫大量壁畫。雖然有反對聲音指,壁畫村對居民構成滋擾, 但同時惠及當地小商戶,政府去年亦推出優化計劃。
本港絕對有條件發展街頭文化區,而非令作品「瑟縮」在數幅外牆上。

(照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