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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6 06:00:00

天橋底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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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嫻議員建議在天橋底興建臨時房屋或文化藝術表演場地,陳茂波局長迅速在博客回應,以《香港規劃與準則》限制天橋底用途及「實際可行」的角度,對嫻姐的意見潑冷水。

灣仔鵝頸橋下有香港婦女聯合協進會,摩頓台有灣仔文康會,中環紅棉路天橋下設世界自然基金香港總部,這些設施都在天橋底,經政府批准興建,是正規不過的社區設施,供非牟利組織在會址辦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

就只差「住宿」這一關了。在空間短缺的今天,我們又能否以創新思維看天橋底房屋?傳統住屋規劃在天橋底也許不可行,一些年輕人樂意選擇的住宿與工作間混合體又如何?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文化創意行業越來越多自由工作者,他們需要工作室,也需要住宿空間,例如不少藝術工作者在工廈單位通宵達旦後,就會拿出帆布小床小睡一會兒。若能夠正視他們的需要,提供更理想的住宿和衛生環境,豈不是更好?

善用天橋底並不是匪夷所思,而是城市化的必然考慮。當林鄭為前發展局長時,她支持創新,在數月間拍板在天橋底興建「起動九龍東辦事處」。那是我見過最吸引的政府辦公室,以兩層貨櫃建成,塗上陽光的橙色,四邊貨櫃中間有個中庭,可舉辦不同聚會。在那裡工作的公務員朋友都覺得很「酷」,不會認為是屈就。若把思維拉闊,就把起動九龍東辦公室改為可租給年輕文化藝術工作者、既可居住也可工作的單位,為何不行呢?

發展局最近在「起動九龍東」旁邊興建了一個三千多平方米的表演場地,設燈光和洗手間,未來會繼續擴展。若天橋底可以辦公、表演,為何不能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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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創新,不僅是科技和醫療創新,而是社會政策的創新。因此,當嫻姐提議天橋底可有房屋,我腦海浮現的不是傳統樓宇,而是像「起動九龍東」般的貨櫃組屋,再加一個可享受海風的文化藝術村;更理想的話,旁邊應有一個小販區。觀塘繞道下的天橋底有數萬平方米的空間,工廈加租,文化單位被逼遷,我們總不能抱殘守缺,對新建議說不。我明白不是每個天橋底都可行,但總要對新建議持開放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