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是心中所冀望的一個永恆、一段美景。不是在字典上查一個注音或部首,就能夠找到幸福的答案。幸福是一種感覺、一份感動、一種無可取代的感情。而且幸福是沒有輸贏,在戀愛關係中要尋求幸福,就更難有一套既定法則。
有人說現代人能夠自由戀愛,隨自己心意去找尋合適的對象,較能追尋到幸福的關係。古代封建社會沒有談戀愛的自由,由媒人介紹、相親後,符合條件的就 可以結婚;兩個人是在結婚洞房後才開始相識,建立感情。有時我們不明白,為何以前的離婚數字反而沒有今天自由社會那麼高?為甚麼關係反而沒有那麼容易破 裂?在古代社會,我們誤以為人類關係的不幸,來自外來制度的迫害,和外在的無理壓抑,於是相戀的人就如羅密歐與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可以找到一個共同的 「外敵」,一起聯手對抗,激發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可是現今社會,沒有誰可攔阻自由相戀和結合,相戀的二人頓時失去了外在「公敵」,反而變得手足無 措。
人要充分體現自己的自由,尊重自己和對方的私人空間,才可追尋屬於雙方的幸福戀愛關係,這實不是一件易事。漸漸地,愛在現今社會裡變成了失傳的語 言,沒有人願意說「我愛你」,因為那是違心的謊話,履行不來的承諾;沒有人願意聽「我愛你」,因為那是太隆重的讚美,太沉重的負荷。幸福的關係漸漸變得遙 不可及。
愛不是靜止的,不是理想的天賜的良緣,幸福的關係是需要二人努力經營。當二人自願手牽著手後,便要願意共同經歷一段曲折而刻骨銘心的生命。親密關係 的精粹不是完美的愛,而是不斷悔改和饒恕,在愛與寬恕中培育自己成為一個有能力去愛自己和愛伴侶的人。只有這樣,才有望和伴侶建立一段幸福的關係。
作者:婚外情問題支援服務社工馬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