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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7-02-20 06:00:00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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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說話,係人都應該知道。

七警各被判監禁兩年,撐警人士紛紛走出來說判得過重,甚至根本不應該被判有罪,除了香港有人在前天發起遊行,大叫Fxxking David之外,中國那邊更有甚麼軍區政委的兒子懸紅一萬元人民幣,嘗試買兇毆打法官杜大衛。除此之外,當然也不少得各界知名人士開腔撐七警,例如熊黛林說:「只有壞人打警察,警察不能打壞人?!甚麼世道?!」等等。

過往,他們常走出來說自己愛國愛黨愛香港,又說香港一定唔可以亂、香港人要守法,香港是有法治的,所以犯事要嚴懲的。但突然間,因為七警被法庭定罪,他們固有的堅持就一百八十度轉變:原來,只要你是正在遊行你就可以惡意辱罵法官藐視法庭;原來,只要你唔滿意裁決,你就可以跨境買兇毆打法官;原來,只要是壞人,警察就可以任意在執行職務期間毆打口中所謂的壞人。

縱使他們反對的理由毫無邏輯毫無人性毫無法律基礎,但對於他們這樣撐七警的方法,也只能一笑置之,因為不是執法者。所以,我覺得他們無論有多無知都不夠盧偉聰離譜。記得十七年前李明逵講過:「無任何情形之下,警察可以揮拳打人。」時移世易,原來警隊也慢慢轉變中:只有執勤期間有壓力,利用警隊武器施予襲擊是情有可原的。至於壓力是長期當值而引致的,警察都係人,所以也應該跟其他普羅大眾一樣,只要在壓力下出錯都應被體諒。盧偉聰口聲聲說尊重法庭,但他在傳媒鏡頭下亦毫不掩飾他心有不甘的心情。不是說警隊要應該保持中立嗎?

明知長時間當值會對警員造成壓力,仍然強迫他們執勤,是否置同袍壓力及生命安全於不顧?明知同袍會很有機會在壓力下出錯甚至犯案危害公眾安全,為何寧願他們有機會失職仍堅持他們當值?自己都未準備好,憑咩維護法紀?如果係咁,咁唔需要有學堂存在啦,警察唔需要受訓啦?

無錯,警察個個都係人,但唔係人人都可以當警察。你哋有需要時可以持槍戒備,市民可以嗎?還有市民可以申請用公帑買槍嗎?將執行緊職務嘅警察跟一般犯罪市民相提並論?傻的嗎? 天生與皮膚癌同生共死,生前已寫好遺書,辦好葬禮,深信擁抱死亡才能活在當下。


[email protected]/周一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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