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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06:00:00

螯合療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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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林醫生聞判後表示對裁決「冇乜感受」,「冇乜得反駁」,真的無語問蒼天!有些人支持螯合療法的效用,在醫生監督下進行治療,再配合良好飲食習慣和藥物可達致最好效果。但一些反對的則表明,螯合療法沒有臨床數據證明有效及安全,因此否定此療法。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但點解這療法未有臨床實驗及明確數據證明效用及安全,政府也沒有立法禁止?醫委會今次判決是否確確切切維護公義?病人2006年求醫,08年才控告醫生,為何病人感到被誤導不即時行動?太忙,或未確定是否有誤導成分?08年醫委會接獲投訴,何解事隔7年才判決,時間會否太長?當然雙方也須搜集證據而一拖再拖,又或一班尊貴委員日理萬機不急於定案,更有可能是投訴個案多不勝數要排期7年處理,真辛苦了!近幾年筆者兩周一小病兩月一大病,大病起碼十日八日才愈,見醫生比見父母還多,加上昔日種種舊患,五勞七傷的身軀帶來無數間歇性痛楚,西醫、中醫、物理治療師多已變為朋友了。直至大半年前女友推薦這另類治療,起初只抱著試試的心態,但幾次療程已讓身體少了病痛,半年來只犯兩次傷寒病,其他痛症也比前輕得多。

最討厭的反而是每次輪候和做療程也花上幾小時,皆因座無虛席人山人海,有些一家大細,小童只得幾歲;有的患皮膚重病,也有患癌症的,若然這療法失效,怎會有那麼多人求診?

莫非全被誤導?況且觀察中只有讚許醫生的病人,未聞投訴責駡的聲音,行醫多年也未遭到控告或醫療失誤事故,就這樣被毀一生清譽太可惜了。醫委會有聽取各方專家意見及公平審訊嗎?透明度有嗎? 香港十大傑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