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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5 06:00:00

逾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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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到「最後繳費通知」,都會感到不爽,「到底意難平」。電費單上不會有這兩句,水費單亦不會有。是的,要是遲交有關費用,得多付一點錢(算是罰款),溫馨提示,看了不會反感。

「最後繳費通知」的兩句是這樣的:「根據本公司的記錄,你的賬戶尚有逾期未繳款項……」寄來的繳費通知書,才剛剛收到,怎可以稱之為「最後繳費通知」。要是第一次寄來的繳費通知,我們沒按指定期限繳交費用,有關公司再寄來一封「最後通知」書,稱之為Ultimatum也好,Final Reminder也好:是提醒用戶,再不繳交應交費用,會暫停服務。

這樣做,公司需要額外人手去處理遲交費用的用戶,划算不來。於是在繳費通知書上寫上「最後繳費通知」,然後惡人先告狀,這原是「繳費通知」,竟說成用戶尚未繳交款項(這月結單是上一個月的該繳費用,然後仍未繳交)。

設法找有關部門,溝通溝通,想向客戶服務經理說:只要在繳費通知書刪去第一、二句(即不要說用戶逾期尚未繳費),開門見山:「請於此信發出之日期七天內繳付上述款項」,使用此服務的用戶,那會不準時交錢的呢(因為逾期不交,服務暫停,重新接駁,會收取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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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向用戶發繳費通知書的公司,為用戶提供一服務,每次查詢,職員回應得體,很有禮貌,他們也不明白,為甚麼會有令人反感的那兩句話。

資深教育工作者、專欄作者。逢周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