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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9-12-13 04:30:00
日報

《逃犯引渡條例》修訂的涵義[55]——「林鄭的『末來十年房屋白皮書』」(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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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時利率下,大概借100萬元就要有約1萬元月入入息的概念,便達到最低入息條件,有資格可以買樓。那麼每月供款是多少呢?經過計算,買100萬的樓宇,需要每月供款約4,000元,供款30年。如果以前買400萬的樓,借9成,即是要借360萬,每月入息就至少達致3萬6千元,所以如果要買800萬的樓,要借9成,即是借720萬,家庭月入最少要達至7萬2千元。
 

如果買800萬的樓宇,每月供款就是7.2乘4000元左右,家庭月入需擁有7萬2千元;這家庭的夫妻大部分需要大學畢業,至少做了5至10年的工作,那兩人加起來就會有大約7萬多的月入。以前這些人可能沒有能力給首期,但有能力給每月供款,所以以前沒辦法買樓,而現在這個政策就是看這些人會不會在這個政策下買樓。可惜這政策有好大機會像22年前的董先生的「八萬五建屋計劃」一樣,運氣「實在太差」,因為這批合資格的大多是年輕的夫妻,他們大部分會意識到現在買不買樓已不是經濟問題,而是香港未來28年會如何發展的問題。而現在林鄭不處理香港核心的社會問題,而是推出治標不治本的樓宇政策。林鄭的意思是:「現在引起社會這場運動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貧富懸殊,令年輕人有怨氣,積聚許久的怨氣藉「反送中條例」來發洩到她和她領導的政府身上,5年前由「佔中」引起的怨氣也撒在她和她領導的政府身上。所以她認為處理好買樓的問題,年輕人便會平息怒火。」筆者認為這完全令市民「啼笑皆非」,好一位長官與年輕一代是「多麼的長期脫節」。事實上,年輕人從來沒有說他們的抗爭是因為買不起樓, 更從未要求政府和地產商們要作出任何「施捨」行為、更不曾因「貧富懸殊」的問題而「仇富」,而是因為林鄭和她領導的政府扼制了這一代的自由和創意,扼制了新一代的發揮機會,所以才生氣而要抗爭。事實上,筆者眼見香港年輕過去近6個月的經歷,將會令他們更成熟。現在香港的孩子都非常聰明,他們會選擇聆聽,但這並不代表他們認同。就正如現時推出的《反蒙面法》,當你(政府)越壓抑他們,這正正就能加速他們的腦部發展,讓他們思考並提出更多方法作出反駁。他們作出的回應可以以不同形式表達,並不需要硬碰硬,所以我們更應該要相信香港的孩子能夠在沒有人指導下都懂得保護自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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