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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7-05-26 06:00:00

日漢的受難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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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鐵路公司設有「女性專用車廂」。

日本鐵路公司設有「女性專用車廂」。

健吾さん,你所指的「痴漢冤罪」問題,令日本的男士十分恐懼。


在上班或下班的繁忙時間,在擁擠的火車內,會有機會以「這人是痴漢」的一聲被人潰滅自己的人生。據說,一旦被警察起訴,日本司法的判罪率99%以上,就是說,被捕起訴就相當於被定罪。過去三個月,在東京起碼有8件跳軌事件陸續發生。跳軌的都是質疑騷擾女性的男人,被受害者及周圍的人拉走之際,跳下車軌上跑走,導致火車延遲,影響到幾萬上班族。前幾天,不幸地有人被地鐵撞倒慘死。如此斷命的「疑犯」不僅是他一個,過去也有。可是,他們還是不得不選擇這麼危險的方法而試圖「逃罪」。

 據日本法律,包括「痴漢」的「強制猥褻罪」定為「在公眾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內,從衣服上或者直接觸摸身體,令人感到非常羞恥或不安的行為」。內容有點曖昧,「觸摸」後,令對方感到「不安」就成罪。用手或提包或書包碰觸都算「痴漢行為」,主要是「受害者」如何感受。這個條文沒有言及男女,所以,實際上,男人都感到不安的話,都可以告「痴女」。不過,一般來說,這個條文成為了主要抓「痴漢」的根據,全靠女方的感受。閉路電視都沒有用。過去有個例子,在巴士內有個男子,用手機寄短信給女朋友後,他的手或手提包好像碰了前面女子。這位女子就告他騷擾她。雖然有片段顯示他騷擾這位女子的機會極少,但判官判他有罪。這證明了難以反駁女受害者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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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我讀高中的時候,由於學校位於東京中心的關係,必需乘坐特別擁擠的火車及地鐵,就是我們在「痴漢易出沒」的地方上學。不少同學都受過害,我都遇到過幾次。在繁忙時間,火車到車站的時候已爆滿,我們在車門那裡找個空間可把一隻腳踏上就能上去,彷彿逼自己裝進一大塊人群內似的。在這種情況之下,當然會跟別人「碰觸」或「觸摸」身體,所以我們不認為這些行為算「痴漢」,我們所遇到的痴漢行為更厲害。


可是,我們沒有想過要抓痴漢。第一,火車太擠,搞不清到底誰騷擾自己,怕拉錯人。第二,報警很麻煩。有一天,女同學被騷擾時候,很罕見地有個好人幫她抓痴漢,可是警察卻扣留她一天,要求她詳細地說明如何被騷擾。結果,不單只她沒能上課,差人的態度讓她更加不安。第三,老師或家長批評我們遇到痴漢是我們自己惹的禍。如果不想遇到痴漢,要早起,在非繁忙時間上學。大人說的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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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現在,日本社會跟幾十年前不同了。在月台上有了不少海報,呼籲大家撲滅痴漢,鼓勵女性遇到痴漢立刻求救。結果,日本女性都勇敢地出聲,周圍的男性都敢去救女性。有統計顯示,從1966年到1995年的約30年之間,「強制猥褻罪」的發生件數維持每年四千宗左右(這是包括火車及其他公眾場所的數據),到了1990年代末開始飆升,在2003年高達一萬件,現在稍微減至七千多。不過,被逮捕的人數在過去50年之間沒有大幅增減,被捕人數一直為一千多到兩千左右。只是報警的人數在過去15年之間增了一倍以上了。這就是說,日本社會對「痴漢問題」越來越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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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看待「痴漢」問題
最近,有位專欄作家呼籲大家不要把痴漢問題當作「男女問題」,要視為「犯人及受害者的問題」而處理。我想,他說得對。但,如何確定「犯人」及「受害者」是個難題。首先,以何行為才叫「痴漢」,大家要這個共識吧。我想,向日本女同胞(健吾さん所指的「有被害妄想症」的人們)提議,手提包或隻手碰觸身體並不算「痴漢行為」,在擁擠的車內真的難以避免。如果這樣抓人,幾乎所有男性會有機會變成「痴漢」,也有可能女性都變成「痴女」。做了甚麼才叫「痴漢」? 我想起,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大江健三郎的小說《性的人間》,這是描寫痴漢心態的文學作品。「痴漢」把騷擾女性當做一種打獵遊戲而享受刺激。這個作品令我感覺好像看到另外世界似的,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我們要抓的是那種人吧。仔細看看在擁擠的車內已累透的男士們。他們明知被捕後的嚴重後果,也敢騷擾女性? 我覺得應該不會。如果日本女士們還是不能放心的話,就像溫泉的「男湯」及「女湯」那樣,明確分開「男車」及「女車」罷了。

 

大江健三郎的小說
《性的人間》

大江健三郎的小說 《性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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