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浮動正常不過 精明消費者自把關
消委會最近公布超市價格研究,提醒消費者多買優惠未必着數,出發點良善。但報告把價格浮動這基本常識,扭曲成超市在某些日子買1送1或推出特別優惠並非優惠,則與事實不符。任何市場活動,價格都會自由浮動。促銷是競爭手段,不是罪證。最需要把關的,始終是消費者自己。消費者要有憑有據計算,按需要、單位價、總支出作判斷。商家提供的服務難以量化,超市有積分換算,商場有泊車優惠,信用卡有回贈。消委會若只取部分標價,並未全面計算合理得益,結論自然容易偏差。
消委會透過「格價資訊通」分析AEON、百佳、惠康3間超市,於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共222件貨品網上價格。報告指部分貨品在買1送1期間,單件標示價高於平日,折算後折扣遠低於五折;又指大包裝每單位價不一定低,亦沒有固定平價日。這些提醒有參考價值。但方法限制明顯。研究只涵蓋網上價,不包括實體店、會員價、全單折扣、信用卡回贈、贈品及即場優惠。樣本又集中高瀏覽量貨品,這類貨品本身多促銷,容易誇大促銷期間單價上升。觀察到價格相關,不等於證明超市故意抬價再打折。由提醒消費者,跳去批評超市誤導,推論太快。
奧地利經濟學家米塞斯、海耶克等指出,價格是分散知識下自願交易的信號。企業不可能知道每個消費者願付多少,只能透過試價、促銷、捆綁、數量折扣探索需求。買1送1可視為二部定價的變體,第一件標價較高,第二件接近免費,同時服務只想買1件和願意買多件的顧客。只要沒有強制交易,消費者可以格價、可以不買。價格浮動不是罪,而是市場調節供求、存貨與現金流的方式。硬要禁止某種定價,反而削弱企業應變能力。
日常生活更見價格浮動。街市執貨賣菜,早上菜價特別貴,晚上收市特別平,同一斤菜可以差幾成。天氣、來貨、人流、時間不同,價格自然不同。若按消委會邏輯,是否要規定菜販不可早上貴、晚上平,或要標明所謂真正優惠時段。超市賣貨也一樣,臨期、庫存、推廣、對手出招,都會令價格變動。所謂固定平價日,各店不同,正說明市場沒有統一劇本。消費者若硬要找絕對最平,只會增加搜尋成本,亦未必買到真正需要的東西。
消費者權益值得文明社會提倡,但重點是提高消費者意識與資訊工具,不是把市場服務提供者當成邪惡或刻意瞞騙。超市經營艱苦,永旺香港百貨上市公司最新業績仍錄得約3億至4億元虧損,可見零售並非暴利。超市提供網購、送貨、冷藏、陳列、退換、積分,商場又有泊車優惠,這些服務難以量化,卻改變生活習慣。若只抽樣網上標價批評,對艱苦經營中的香港超市業務並不公道。
消委會日後研究,應謹慎考慮研究對象和方法,研究缺陷亦應主動交代,避免以偏概全。大眾享受消費過程,根本難以完全計算所有成本與得益。超市取代街市,正是提供服務帶來的生活習慣轉變,也是市民自己的選擇。與其怪責超市,不如教市民計數,按需要買,善用單位價與格價工具。價格浮動正常不過,精明消費者自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