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居屋宜棄抽籤改輪候
特首在施政報告裏態度明確地表示,房屋政策要向鼓勵置業一方傾斜。隨着香港經濟進一步發展,市民入息應續有增加;社會樂於看到,需要入住公屋的人會愈來愈少,有能力買居屋的人會愈來愈多。因此,政府決定在佔七成供應的資助房屋裏,四成用作出租,三成用作出售。這種明確的劃分,表示政府對鼓勵市民置業方面會有更大的承擔,居屋將不會只是聊備一格,每年稍有幾個盤開就算了,而是每年都有建屋目標要達到,並列相關部門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關鍵績效指標),以衡量有關官員的工作表現。
記得97回歸時,香港自置居所的家庭比例,已達一半略多一點;29年過去了,這個比例仍是五成多,幾乎是毫無進展。這明顯與國家的預期不一樣。
有人或者會說,買不買樓應該讓市民自行選擇。然而置業有助安居,有樓自住可增加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與歸屬感,所以大部分地方的政府都有鼓勵及協助市民置業的政策。香港不是沒有相關政策,只是資助性出售樓宇的供應不足。政府明知居屋的需求很大,每有開盤都向隅者眾,但政府卻沒有因而增加來年的居屋供應。從政府賣居屋的方式,就可以察覺政府之前對「居者有其屋」缺乏承諾。
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人可以輪候,即使時間長一點,但總有輪得到的機會。但符合買居屋資格的人卻只能抽籤,有人抽了幾十年,抽到頭髮都白了,至今卻未抽中。難怪他們對政府賣居屋的方式會有不滿。有人甚至挖苦政府,說用居屋助市民置業的做法,與用六合彩助市民發達差異不大,一切都要看運數。
現在,政府既然打算在資助市民置業方面作出更大的承擔,就應該檢討這套不恰當的居屋出售方式,以讓每個合資格市民都可在一個合理時間裏買到居屋。方法就是用輪候的方式代替抽籤。這樣,港人才能感受到政府的承諾與決心。
要作這種改動時,政府先得檢討申請購買居屋的資格。原因是申請居屋的入息上限若訂得太高,變成逾八成的香港家庭都符合買居屋的資格,以致超出政府預算,令資助性房屋的總量超過七成,而資助出售的房屋亦會超過三成。
正確做法是要留三成市場給私人樓宇;因此購買居屋的入息上限,應不超越香港社會最高三成的家庭入息為上限。否則,居屋就會與私人樓宇爭市場,導致置業階梯向下移動——有部分原先可以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人也可能向下移去購買資助性的居屋。這不符合政府原先的構思,亦會擾亂私人市場。政府必須審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