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小說世界裡,超過99%的作品都是所謂的「套路」作品,例如言情小說裡最常出現的「霸道總裁愛上我」橋段,耽美小說數一數二受歡迎的「忠犬攻x傲驕受」橋段,而在這些大橋段底下的情節,又是一堆小「套路」 — 溫情的、腹黑的、傻白甜的等等。 在各式情節套路裡,「又黃又暴力」這類重口味情節自然是極受歡迎的,不過不說不知道,在「又黃又暴力」的類別裡,術語「non-con」式情節在近年極速流行。 Non-con,即是non-consensual sex,非自願性行為,其實,就是強姦。 在通俗小說裡,non-con情節多是霸道總裁太愛女主角(假如是耽美,就是總攻大人太愛小受),愛到強姦她(他),而之後的劇情必然是被強姦者接受了這份愛,我這樣說大家一定疾呼「有冇搞錯呀,咁嘅情節都有人受?」但我可以向大家保證,我也可以寫出充滿愛的強姦情節,年初在大陸被禁的耽美劇《上癮》,原著小說就有一場男男「強姦」戲,眾多小說迷也沒有因為這場戲而討厭過男主角,因為,一切都是因為愛…… 於是,網上也出現了寫手之間的激烈辯論,正方認為創作無底線,而且的確有「斯德哥爾摩情人」對不對?反方認為創作怎也要有道德底線,而網絡小說有接近三分之一讀者是未成年的,更甚的是很多寫這種情節的作者根本沒有性經驗(不知道為啥他們會知道?)憑空想像強姦也可以很有愛,跟著正方只能以滑波理論爭辯,你寫殺人情節難道要去殺個人……這類辯論恍似永無結果,最後必定以作品必須標示「內含non-con情節」收場。 但創作其實不會毫無章法,寫小說的法則必定是「情理之內,意料之外」而「情理之內」必須先行,所以,引用德國剛通過的「No means No」強姦法例,當一個人被強姦時說不,她/的意思就是NO!
伍諾韻 www.facebook.com/littlelovequeen 周二、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