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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2017-07-11 06:00:00

死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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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婚姻怎樣才算真正終結?在我們普遍的認知裡,要不離婚,要不,就是配偶死亡;婚姻終結又會牽涉甚麼?在我們普遍的認知裡,一,財產分配,二,子女撫養權(無論你願不願意相信,婚姻制度就是為了財產承傳和分配而設,而非為了歌頌愛情而來,所以一紙婚書的確不能保障愛情,但能盡量以可衡量的準則來保障感情以外的公道性。)


如果配偶死亡,在我們的認知裡,婚姻責任也應該同時完結了,對不?當然,你仍然要繼續肩負為人父母的責任,但你再拍拖、再結婚,也毋須經過前夫的家人同意,因為你和前夫的家人,雖然可能因著子女仍然有聯繫,但在法律的層面上是再也沒任何關係了。


然而在我們熟悉的日本卻非如此,丈夫死亡,遺孀有「扶養配偶血親的義務」,血親不但指丈夫的父母,兄弟姊妹也可能攀上關係,當然這是日本歷史遺留下來的……傳統(不敢說是遺留下來的問題),看在現代人的眼裡實在有點……恐怖,不是說丈夫死後女人必然想立即恩斷義絕,但背負這個責任得是多大的精神負擔?不少日本寡婦因而決定「死後離婚」,日語是「姻族關係終了届」,類似我們常說的「和你脫離XX關係」,有別於真正離婚,並不需要雙方簽字,只要單方面提出即生效,不過有些日本女性雖然進行了「死後離婚」,依然繼續照顧老爺奶奶,當然也有放棄丈夫居所,回娘家或獨立生活。


而在更近的台灣,姻親關係也不會因為配偶死亡而完結,就算再婚,女人仍是亡夫家的媳婦;台灣曾有「爭骨灰」案例,夫家一直不喜媳婦,丈夫生前為了太太與家人疏離,死後家人卻來爭骨灰,並明言媳婦死後不會讓她與亡夫合葬,這名台灣女人問「我可以死後離婚嗎?」答案是不能。


不知道這名寡婦最後如何,如果是我,可能就給亡夫家人一盒灰,灰是沒識認的吧?(不要學!我瞎扯的,這樣做可能會觸犯法例!調解才是正道,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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