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總覺得自己的家庭跟其他人很不一樣。
當人家都讀政府資助的學校時,我爸爸認為那是殖民地奴化教育,即使只能維持勉強溫飽的情況下,仍然要送我們去讀那些要交學費的愛國學校。可是後來因為實在負擔不起,才無奈地將兩個最年幼的弟妹,送去那些「奴化學校」讀書。
爸爸還教育我們人家有的,不一定要有。人家做的,不一定要跟着做。那時候,曾經因為擔心老師無法看顧這麼多學生,不批准我們參加學校旅行,成為班中唯一一個不去學校旅行的人。
因為怕電視教壞人,家中的電視機是長期關着的。當人家興高采烈地討論電視劇或卡通片的時候,我們總是無法參與。後來證實雖然沒有看電視,頭腦還是壞了,經常做些與別不同的舉動,例如放棄大企業的安逸走去創業。
這些與別不同,並沒有為別人帶來麻煩,甚至成為別人揶揄的對象,增加別人的話題,豐富了他們的生命。
但有些與別不同的事情,卻會令人很討厭。例如說笑的時候,當眾人捧腹大笑的時候,你木無表情,又或皮笑肉不笑,令說笑的人很不是味兒。開會的時候,當大家為某個議題討論了兩個小時,看似達成共識可以去吃飯之際,你還提出新觀點和相反的意見,會令人氣憤得想殺人。
與別不同,只要不會為別人帶來不便,那是個人的選擇,沒有甚麼問題。但在群體生活中,難免會有些妥協,不能太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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