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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6-02-12 06:55:00

制定處理利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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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期間,派利是為傳統習俗,取其好意頭。不少業/住/客戶會派利是或禮品予駐大廈的前線物業管理員或保安員。惟於提供或接受利是或禮品時,必須清楚了解有關法例條文,以免誤墮法網。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向他人送贈禮物、紅包或賞錢(不論價值)均屬提供利益,但凡饋贈者與受益人乃因公事而認識,受益一方必須獲得僱主許可,才可接受相關饋贈。不僅是農曆新年,任何節日的饋贈亦應按照以上原則辦事。 管理公司通常會於農曆新年前張貼通告予各業/住/客戶提示有關條例,或公司的處理方式。同時物業管理駐廈員工亦應充分了解所屬公司就饋贈所訂立之政策,才可在處理任何利是或饋贈時,不致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倘若員工收到利是或禮品,應根據公司指引向負責人匯報及查詢處理方式。 公眾對物業管理從業員操守及誠信的要求不斷提升,廉政公署與物業管理專才已攜手合作,推出針對物業管理界的防貪指引,建議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制定指引,訂立細節,規定從業員可接受的饋贈金額上限,及在出現利益衝突時,應實施的申報機制,避免行賄,為物業管理界訂立清楚的參考標準,減少可能構成的利益衝突行為。 作者為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對外事務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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