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冊人數年年創新高,筆者認為過於寬鬆的「富戶政策」實有需要進行檢討,確保「旋轉門」運轉,令更多有需要人士可入住公屋。
現行公屋住戶住滿10年以上,便需申報家庭入息,超出限額須繳交較高租金,若資產亦超標,更需於1年內交還單位。但目前很多公屋富戶只是入息超額。數據亦指,去年約有2.2萬個公屋富戶,只得80戶遷出,比例不足千分四!
置安心計劃青衣綠悠雅苑,在近6萬份申請中,綠表只佔1,700份,這是否反映計劃對公屋富戶缺乏吸引力?筆者認為近年公屋質素愈來愈好,不少更坐落市區,除低廉的租金;政府寬免公屋租金及差餉,更成了每年財政預算案的指定動作;若買入居屋或私樓,除需花費大筆資金外,還要負擔管理費和差餉,故公屋富戶不願放棄單位,實是不難理解的。
政府有責任協助有需要人士安居,但古語有云:「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治本是增加切合不同群組巿民需要的單位,優化置業階梯。政府可考慮在公屋及居屋間,增設如高級版公屋,提供質素較高及面積較大的單位,除收取較高租金,亦可吸引公屋富戶遷入,以騰出現有公屋供有需要的基層人士入住。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