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不少應屆畢業生或學生於暑假找暑期工,僱主如聘用暑期工,須留意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年滿18歲但未滿65歲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包括暑期工僱員),非從事建造業及飲食業,並受僱滿60天,僱主必須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及定期作出強制性供款。60天是指僱主與僱員維持僱傭關係的時期,而非僱員受僱日期起計的工作日數。
此外,僱主應於僱員受僱首60天內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供款計算方法與一般僱員相同,即僱主及僱員須各自按每月入息的5%作供款,而月入少於6,500元的僱員則毋須作僱員部分供款,但僱主仍須為其作僱主部分的強制性供款。
資料僅供參考。詳情向強積金服務提供者
查詢及概以強積金法例及強積管理局公布為準。作者為恒生銀行保險業務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