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但又雜亂無章的招牌,似乎已成了香港街道文化的象徵;然而,這些無處不在的招牌,同樣代表當局多年來監管不力。若政府繼續本著「事後補救」的態度來處理,最終只會令香港形象被拆「招牌」。
為吸引眼球,商家想盡方法令招牌更搶眼,故所佔空間越來越闊,表面看來五光十色,實際卻在浪費能源,增加城市光污染,亦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滋擾。而安全問題更是大隱患,本港現有約12萬個無申報及違例招牌,不少屬橫向佔用空間,橫跨距離甚至達兩米,如遇上火警等災害,勢必阻礙救援工作,釀成悲劇。
本港之所以有這麼多違例招牌,筆者認為原因之一,是過往招牌監管制度,時常出現「好人失意,壞人得志」的情況,老實商家會跟足條例,卻要較長時間才獲批准;反之,違例商家就能佔盡先機,霸住地盤搶先吸引顧客。
因此,筆者認為在新的招牌監管制度下,除要加快審批外,更重要是積極取締不合法招牌,才能發揮新制度效用。招牌設立有規有矩,除可保持城市外觀,同時亦可降低安全風險;既然其他城市能夠做到,為何香港不能?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