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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9-11-20 04:30:00
日報

給孩子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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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華人社會家庭中,父母均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去決定孩子的生活與作息,甚至一切。當孩子要表達自己所想所求時,首先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父母一個否決的眼神或者說一個「不」,孩子都必須乖乖服從,否則就是一個不懂事、不聽話、不乖、惹父母生氣的壞孩子,並漸漸養成主流價值中為討好大人而活的「好孩子」。
 

像好友今年15歲的女兒,從小都是大人口中乖乖順從的孩子,對父母的打罵,最初還會哭著逃回自己的房間,或是發火頂嘴。後來父母體罰愈演愈烈,女兒覺得根本沒辦法違抗父母的權威,開始只會說對不起,表面上愈來愈聽話,心裡面卻漸漸在心中累積負面情緒,直至患上嚴重的思覺失調症,有天想在校內一躍而下後,跟精神科醫生坦言:「經常有把聲音叫我殺死我媽……」其父母才知道其實一家人都受傷了!

日本心理學博士及新潟大學臨床心理學研究所教授碓井真史,所撰寫的《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中曾指出,他遇過最凶惡、殘暴的少年罪犯,就是小時候受過「嚴格家教」的孩子,「孩子曾承受的暴力,會在日後回饋他人,大多數對家人使用暴力的青少年,小時候都曾經有被體罰的經驗,母親愈想要孩子好,愈努力,愛就愈空轉,孩子無法感受。想要孩子好,不能只靠著『嚴格家教』。」

嚴格家教的潛台詞,其實叫「控制」,將孩子工具化,任由大人支配,「這些都是為你好,你最好給我遵從。」然而,強迫促使反抗,良好的關係必須透過父母給予子女的「自主權」,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並在過程中讓他們感受到父母的愛與寬容,才能建立起無形而巨大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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