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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2019-08-06 05:15:00

小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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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時候,我沒想過《逃犯條例》會「壽終正寢」,有些人可能覺得《逃犯條例》和他們的生活距離很遠,但對我來說,一旦《逃犯條例》通過,我首先就會放棄發表小說(就是寫了也不公開),而這個專欄,也只能膚淺地風花雪月。


在內地因為寫小說而鋃鐺入獄的事情,最近就有好幾宗,寫的還不是含政治成分的小說,而是普通消遣性質的網絡小說,作者因為把網絡小說印刷成實體書在淘寶販賣,犯了內地「非法經營罪」(大陸沒有出版自由,必須申請書號才能出版),其中一名作者的書因為含有「成年人情節」(曾在香港以「包膠袋」形式出版過),多了一條非法傳播淫穢物品罪,結果這名作者因為印刷了四千幾本小說,被判監十年半,替她設計封面收取了三千元酬勞的女生,判了四年,這才是今年年初的事情,另一名作者判得比較輕,四年半。


就算沒有印刷成書,這一年來,內地隔三岔五便來一次「掃黃打非」,針對的都是網絡小說,這一屆當權者彷彿很害怕各種由文字而來的聯想,由「維尼熊」成為禁詞開始,現在網絡小說作者群組裡,流傳著一張又一張被更新的「潛規則」,上面列出一串不能寫的東西,包括很多作者喜歡的「架空」設定,最近都被列入不能寫的類別,為甚麼?因為默認架空就是暗諷現實。


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又和身在香港的小說作者有甚麼關係?假設,我在網上發表小說,然後被內地專業翻牆人士把小說複製在內地的平台上(有看大陸網絡小說的一定知道一篇網絡小說會如何被大肆「複製」),那我可能只是寫來消磨時間的玩意,便被動地成為審查對象,因文字而來的罪名,可以是傳播淫穢色情,也可以是泄露國家機密。


原本就放棄了,真的,小朋友們卻命也不要地替我、替我們搶回來。


這麼壞的時代,這麼好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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