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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2021-01-15 04:30:00
日報

養狗要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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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年好像特別凍,與此同時,又出現特別多狗狗被遺留在露台捱凍的個案。有被網上公審的,有被投訴去愛護動物協會的,也有人向警方舉報的。這類消息在一兩星期內幾乎沒有停止過在網上流傳。這個現象之出現,可能基於不同原因或是很多原因的總和。先從正面去看,可能是反映了普遍市民開始懂得關注動物,保護動物的意識提高了。我們兒時年代,貓狗普遍都被看待為「畜牲」,是較人類次一等的,牠們的福利是無關痛癢的。但今時今日貓狗被很多人視為「毛孩」,也意識到虐待動物是刑事罪行,雖然不大清楚那條紅線所在。例如,露台屬私人處所一部分,放狗在外是違法嗎?但將動物暴露在嚴寒天氣之下呢?不同品種又是否有不同考量?警方會否受理,律政司會否檢控?這中間的確存在很多問號?
 

另一個原因當然是互聯網的力量,從前很多不為人知的「惡行」都會被公諸於世,並迅速以幾何級數發酵。可能遺留狗隻在露台的情況根本從來都很普遍,只是如今有人拍片放上網而已。


當然,也不排除的確是多了人將狗放在露台。是因為香港人居住的面積愈來愈小?是因為多了人養大型狗隻?是因為香港的狗主依然缺乏養狗的常識?漁護署從來沒有針對飼養寵物的情況進行大型調查,沒有確實數據在手,大家只有憑空猜測,很難作做出有建設性的改革。但為了提高狗主照顧動物的水平,我認為設立飼養狗隻的牌照制度是事在必行。養狗不是隨便的個人喜好,難度及責任都比很多人想像中大!沒有經過訓練及考核的新狗主,最後只會害狗害己。

麥志豪,NPV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 管理著全港最繁忙的動物醫院,每日見證著充滿喜怒哀樂的動物故事,半生緣繫動物,來生最想做一隻每天都睡二十小時的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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