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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2020-07-08 04:30:00
日報

十年過去 看懂營養標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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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營養標籤制度法例由2010年7月1日起生效,不覺已10年,但多少人看得懂呢?在香港出售的大部分預先包裝食品,都必須附上「1加7」,即能量及7種營養素(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和鈉)的含量。我們可透過比較同類食品的營養標籤找出較健康的食品,如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糖含量較低的食物。食品常以每100克\毫升標示,但亦可以每食用分量或每包裝標示,因此比較不同食品前,須留意所標示的營養資料是否基於相同重量,若是,即可直接比較,若不,便要先自行換算至同等重量。

另外,健康的「三低一高」(即低脂、低糖、低鈉、高纖)食品也可透過營養標籤識別,因為其定義受規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低脂:每100克\毫升食物分別含不超過3克或1.5克脂肪
低糖:每100克\毫升食物含不超過5克糖
低鈉:每100克\毫升食物含不超過120毫克鈉
高纖:每100克\毫升食物分別含不少於6克或3克膳食纖維

可惜,膳食纖維目前未被納入必須標示的營養素之一,希望相關政府部門可考慮把其加入。另外,還可參考美國做法,同時列出總糖分和添加糖的含量,讓我們能全面了解食品的營養價值,從而作出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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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營養學會執委黃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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