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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2019-08-20 12:45:00

己所不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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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雞蛋與高牆的對壘中,筆者一直好厭惡那些對高牆總是處處寬容,對雞蛋卻是極盡嚴嚴苛的人,但13號晚在各媒體的現場直播中目睹機場示威衝突的畫面,之後再看現場電光火石間決定即時介入以免被制服的內地人,繼續被憤怒的示威者圍毆的英籍記者Richard Scotford在社交媒體的見證分享後,即使明白他們的情緒,但也不認同他們行私刑的行為是合理的,就如記者Richard Scotford所說,「這不是一場戰爭,而是一場革命,我們要反抗的是(不公義的)制度,不是個體」。在近歷時兩個多月的激烈抗爭中,第一次覺得那確實是過火的行為,需要承認、檢討及修正。

事件爆發後,一直反對抗爭的陣營當然如獲至寶的跳出來盡情譴責暴力,但即使作為同路人的陣營,也對事件有不盡相同的反應,有人覺得對比示威者,特別是前線過去兩個多月所承受的種種暴力摧殘,機場旅客所承受的不便及兩位內地遊客的少許被圍毆不算什麼,認為如果自己先認錯,向大家說對不起,去道歉,會讓對方有借口打擊抗爭運動,令抗爭失去正當性;但亦有部份同路人如筆者一樣,認為當時示威者的行為已經過火了,即使不難理解他們的情緒失控,始終對他們當時的判斷及發洩行為不認同,即使核爆都不割蓆,也不能不問是非,沒有道德底線,事事立場先行,硬說只要是前線手足的分析及判斷,就是對的,就會支持,或用對家的語言偽術,去合理化自己的錯失!

因為覺醒走出來反抗强權的香港人,沒幾人是抗爭專家,基本都是摸著石頭過河,若抗爭過程中有誤判、有錯失,並不出奇也不可恥,唯相對當晚的機場示威者情急過火的行為,筆者覺得最可悲的,是一些同路人面對錯失的反應,好學唔學,去學林鄭政府及警隊,賴皮狡辯,例如:「做法不完美,可接受…」、「佢唔喺現場出現就冇事」、「在場嘅市民只係用最低武力」、「佢係外國已被人打死左啦」、「我唔係現場,不清楚不便評論」、「相信現場前線決定必定有佢既理由」、「你有上過前線嗎? 冷氣軍師有乜資格說三道四?」,這些論述,耳熟能詳,但亦是我們當初最不屑的砌詞和歪理,即使有錯仍然盲撐,才是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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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若然我們討厭林鄭政府親疏有別,雙重標準,例如對警方制服示威者後再打多幾棍憤憤不平,為何我們又可以對被制服的「鬼」拳打腳踢,說成是不完美、可接受?如果因為事發當時我們不在現場,只看現場直播就沒資格評論前線的行為對錯,那林鄭在記者會說因為她不在事發現場,就不能評論警方的處理,現場指揮官的決定,必定有佢既理由,我們又覺得很理所當然嗎?林鄭指責示威者在社會沒有位置(have no stake in society),是因為前線的示威者大多是年輕人,尚未對社會作出經濟貢獻吧?但這種思維真的合情合理? 同樣地,抗爭路上,每個崗位都有其價值,無論是身處前線還是後援,思考判斷都有有其優點,亦會有其盲點,沒有上過前線就沒資格批評,跟林鄭那套思維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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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幸,仍有一批同路人在8.13過後願意聽取意見,接受批評,提出一系列實在的抗爭道德守則,並向公眾溝通、解釋及道歉,而非像林鄭政府及警隊般死不認錯!我們追求民主社會,但民主制度相對威權制度優勝,並不是因為它完美無瑕不會出錯,而是它制衡及自我修復錯失的力量較威權統治強,但願同路人明白,承認錯失與接受批評並不可怕,唯有勇氣承擔、互相提點、反思、檢討及修正,這場運動才會變得強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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