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聽到唔啱自己聽的要求就好容易指責人情緒勒索。
但真正的情緒勒索,唔係咁簡單。
心理治療師Susan Forward指出,情緒勒索有三大要素:
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罪惡感(Guilt)——簡稱FOG。
即係對方用你最軟弱嘅位置,逼你做一件你本身唔願意做嘅事。
重點係「逼」,唔係「表達」。
但而家濫用得幾嚴重。
例如:朋友傾訴時講一句「你咁做我真係好唔開心」,
只係想你明白佢嘅感受,
結果可能會有人即刻反擊:「唔好情緒勒索啦。」
一句錯誤指控,
令原本可以好好溝通嘅空間,瞬間關上。
濫用「情緒勒索」四個字,
最大嘅禍害係令真誠嘅情緒被污名化,
令真正嘅勒索被忽略。
唔好亂咁話人情緒勒索。
分清楚「分享感受」同「操控他人」,
係每段關係都需要嘅成熟。
有機會再分享多啲例子,
希望大家珍惜身邊的關係。
Tim Sir林雲峰
催眠治療導師
哲學諮詢師(企業)
香港催眠輔導中心創辦人
亞洲催眠治療及輔導協會創會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