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無論是兒童或是成人個案,患者及家長都可能存在謬誤,若這些錯誤觀念未及糾正,對治療進度及病人的用藥依從性上,均會帶來各種負面影響。
以兒童個案為例,不少患者的家長都會覺得孩子只是「奀皮、不專心」,甚至認為「還有其他更頑皮的孩子,要治療便先處理他們吧!」實際上,不同個案在病徵及行為問題上都有差異,不可混為一談;現時精神科醫生在ADHD的診斷上,主要參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簡稱DSM-5),若經綜合評估證實兒童患上ADHD,還是建議他們依照醫生指示接受治療。
至於成年個案,他們被診斷患ADHD時,可能認為自己並沒有像典型的過度活躍症兒童般「坐唔定、無時停」;但對比起兒童患者,臨床所見成人ADHD個案較常出現專注力差、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若被診斷患上ADHD,他們仍然需要按醫生指示,接受治療。
醫生會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安排不同的治療方案,其中藥物治療較普遍用於中度或以上的ADHD個案,常用藥物包括中樞神經刺激劑或非刺激劑。以中樞神經刺激劑長效類型為例,藥效可維持8至12小時,如有需要,亦可配合心理及行為治療。
作者為精神科專科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