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蘇州2026年6月13日 /美通社/ -- 2026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出臨時禁令復議裁定書,維持蘇州中院針對英飛凌的銷售禁令,意味著從此刻起英飛凌相關氮化鎵產品被禁止在中國境內銷售,英諾賽科取得了專利侵權案的最終勝利。
2026年5月27日,蘇州中院針對英諾賽科起訴英飛凌發明專利侵權案做出英諾賽科勝訴的判決:英飛凌被判侵犯英諾賽科的兩項氮化鎵核心發明專利,並判英飛凌立即停止包括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等行為,並賠償英諾賽科損失合計1000萬元,立即生效。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就蘇州中院上述判決做出最終復議裁定,明確維持蘇州中院的禁令判決,為這場專利對決最後蓋棺定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