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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2023-03-03 04:29:31
日報

邊一個先有資格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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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足一個月,
便是張國榮逝世二十周年。
往事還歷歷在目。

張國榮

2003年四月一日愚人節,星期二。那時在雜誌社打工,星期二晚是趕封面稿的重要時刻,與我無關。七點正,準時收工。剛考到車牌,搬了去西貢村屋獨居,駕駛一架不知第幾手的萬事得121,去到北潭涌郊野公園迴旋處,收到娛樂組同事的來電。娛樂組同事好少來電。「張國榮死了,老闆叫你快點回來,今晚趕起特稿。」我還自以為很風趣:「咪玩啦,愚人節吖嘛。」收線。

正打算泊車,電話又響,是老闆:「堅㗎!快啲返嚟!」才知道不是說笑。那一個晚上,極速地將張國榮的一生濃縮在一本特刊之內。趕工的時候,像機器,沒有甚麼思考。到捱完一晚通宵,吃著早餐,才突然悲從中來。自此,對沙士的感受,很疏離,被張國榮的死訊完全蓋過。

張國榮

張國榮過身後,紀念活動不絕。最記得是唱片公司立即推出大量精選唱片,又把張國榮的遺作收錄成專輯《一切隨風》。很正常地,又引起是否發死人財之類的爭論。把張國榮未發表的作品變成商品,尚且讓人容易接受和理解;找其他歌手搞些致敬演唱會之類的收費活動,更惹質疑。

前輩級歌手在生的時候,被致敬,沒有問題。像Beyond獻上《半斤八兩》,張國榮與譚詠麟合唱《霧之戀》加《幻影》,My Little Airport翻唱《你望我望》,美事一樁。歌手過身後,才被致敬?很敏感。我傾向沒有所謂。不是歌迷的話,可以不加理會;是歌迷的話,或者可以當成一種慰藉,或懷念,或情感宣洩。就說電視台或電台製作向已逝歌手致敬的特備節目,你也很難說它們只是單純地從利益出發,而完全沒有半點懷緬之情。

不過,致敬好像也要講資格。同代的,例如林子祥翻唱自己為梅艷芳作曲的《抱緊眼前人》,沒有人會覺得是侮辱。又或者,本身歌藝了得的,被公認有實力的,例如陳奕迅,翻唱張國榮的《最冷一天》,也好像人人欣賞。如果,是經驗尚淺的再後幾輩呢?是否唱得不夠出色便是對先人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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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芬

你要一位新晉歌手翻唱張國榮的金曲,翻唱到具備張國榮的水平,即是強人所難。開拍傳記片《梅艷芳》,王丹妮或跟王丹妮同一代的任何一位演員再勁,也不可能百分百演活到梅艷芳的神韻,是否代表要一刀切叫停所有傳記片的開拍?或者,要拍,也只可以找張艾嘉或張曼玉之類的神級影后才可以勝任?那是不是抹煞了該位名人的支持者的真正需要?我比較包容,我覺得最緊要看看那位後後後輩究竟有沒有用心。像王丹妮,能力未必最強,至少顯示出懷了對梅艷芳無比的敬意,盡了最大的努力,不枉致敬之名。

如果,有兩個人,同時翻唱張國榮金曲,然後話自己向張國榮致敬,一個好唱得但好「求其」,一個唱得不好但出盡十二分功力認認真真,你會覺得哪一位才是真正的有心人?前者可能還是唱得動聽得多,但我會選擇捧後者的場。當然,世間上,有很多是好「唔得」同時之間又好「求其」,我當然明白啦。我正是其中一個。這一堆人,還分分鐘是活得最快樂的一群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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