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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23-03-20 10:10:00

「綠表」機制存漏洞 政策收緊不宜「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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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

房委會推售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受歡迎 黃碧如:暫不考慮擴至白表人士。(資料圖片)

最近發生了一宗轟動全城的兇殺案,涉案的其中一名疑犯名下竟然擁有一個價值7,000萬元的豪宅單位,同時也擁有一個「綠表」居屋單位,引起各界質疑「綠表」居屋申請機制的公平性。目前,「綠表」居屋申請人不需要向房署申報其資產及物業,因此,即使在本地或海外擁有住宅物業也符合申請購買「綠表」居屋的資格。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315日的立法會會議回覆口頭質詢時承認現行「綠表」機制存在漏洞,並將檢視及考慮收緊相關申請要求。

「綠表」居屋的政策原意是鼓勵公屋住戶用「樓換樓」的方式交出公屋單位,在住戶經濟收入好轉時以低於市場價格的折扣購買居屋,以加快公屋流轉,縮短市民輪候公屋的時間。儘管政策原意是可取的,面對新形勢,我建議特區政府盡快檢討,加入適當補救措施,堵塞漏洞。以下是一些可行建議:首先,公屋住戶要定期向房署申報在香港及海外擁有的物業。第二,房署要加強資產審查工作,以確保珍貴公屋資源可以適時再分配給有需要的居民。第三,要求所有「綠表」居屋申請人授權房署向土地註冊處查冊,確認他們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防止有人繼續憑「綠表」以優惠價購買居居,獲得「雙重利益」,以保障公共資源獲得適當分配。

此外,我認為特區政府在收緊有關政策時,亦需要人性化考慮住戶的實際情況,不宜採取過於嚴格的手法「一刀切」。例如新政策不能有追溯力,又例如可能有申請人在家鄉擁有祖屋動動。因此,當局在審視有關政策時,應以物業及資產申報作起點,若公屋住戶在新措施推出前已擁有內地的祖屋或類似物業,可向房署申請豁免,相關豁免亦須申請人承諾不會以家鄉房屋作恒常居所。這是在減少對民生的影響下,同時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讓「綠表」居屋的政策繼續發揮作用,幫助更多市民改善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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