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數字契約》
《全球數字契約》是2024年9月在聯合國未來峰會上通過的文件,旨在為人類構建一個包容、開放、可持續、公平、安全的數字未來。
核心目標與原則
契約確立了五大核心目標:1)彌合所有數字鴻溝,加速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2)擴大數字經濟的包容性與惠益;3)營造尊重人權的、開放安全的數字空間;4)推進負責任的數據治理;5)加強人工智能(AI)的國際治理。合作原則強調包容性、發展導向、人權保障、性別平等、環境可持續性、公平分配以及多利益攸關方參與。
契約針對五大目標提出了具體、可衡量的行動承諾:
1.彌合數字鴻溝:承諾到2030年,讓全球剩餘的26億人接入互聯網,實現普遍、具意義且可負擔的網絡連接。重點內容包括:投資有韌性的數字基礎設施(如衛星網絡),將學校、醫院接入互聯網,以及制定國家數字技能戰略,為婦女、兒童、老年人等弱勢社群進行數字能力建設。
2.數字經濟的包容:承諾為全球營造開放、公平、非歧視的數字環境,支持中小微型企業參與數字經濟,促進按照共同商定的條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保護數字世界的公平性。
3.數字公共產品:承諾藉多方合作,開發、傳播和維護安全可靠的開源軟件、開放數據、開放AI模型等數字公共產品,增加對發展中國家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投資。
契約強調國際合作的中心地位,提出建立「人工智能問題獨立國際科學小組」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對話」等機制。這加速了各國在AI治理領域的政策制定與協調,推動AI向善,這對婦兒數字安全及權力提供堅實的保障。
聯合國將每兩年審查一次實施進展。契約的發展優先、普惠包容等原則與其「全球發展倡議」理念對全球未來十分重要,展示聯合國在全球數字治理中發揮主要渠道作用。
《全球數字契約》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但作為首個全面、多邊商定的共識性框架,為人類確立了數字治理的價值方向,推動各國朝著更開放、包容、安全、可靠的數字未來邁進。
作者為廣東省婦聯執委、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副秘書長黃麗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