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諮詢委員會建議把灣仔洪聖古廟(左)及赤柱清真寺(右)列為法定古蹟。
古物諮詢委員會在最近的會議上,建議將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洪聖古廟是灣仔區現存最古老的廟宇,屹立原址近180年,臨海而建的古廟見證灣仔區早年發展;而坐落赤柱監獄建築群旁的清真寺,則是香港包容多元種族、信仰與文化的實證。
洪聖古廟位於皇后大道東,供奉受漁民和海上商旅敬拜的「南海之神」洪聖。在唐代,南海神獲封「廣利王」尊號,至宋代更升格為「南海洪聖廣利王」,因此古廟又稱「大王廟」;古廟對面的兩條街道名為大王東街和大王西街,反映古廟的歷史與重要性。古廟所在的地段(內地段第257號)於1847年批租,當時仍屬臨海地段。至1852年,一位名為「Lee Muy」的人以「廟宇看守人」身分,擔任洪聖古廟附近物業轉讓的見證人,故此相信古廟在1847年至1852年間建成。
洪聖古廟的獨特之處,在於其建於岩石之上,並與岩石融為一體,標誌着港島昔日的海岸線。
古廟曾於十九世紀中葉先後兩次重修,當時獲坊眾和華商慷慨捐助,包括採石商泰源石店。泰源石店的參與,反映洪聖信仰廣受推崇,除漁民外,還得到依賴海路運送石材的石匠崇敬。善信的鼎力支持反映古廟不單是地區的重要宗教場所,更飾演凝聚華人社群的角色。
廟內1860年重修的花崗石基座、門廊石柱和「蝦弓樑」,均刻有「清朝咸豐庚申/拾年」(1860年)的製造年份。在1867年,古廟再次重修,廟宇入口的花崗石額上方除了刻有「同治六年」(1867年),更記載重修獲「闔港眾善信」支持。
古廟以青磚建造,屬一進三開間的傳統建築。門廊建於花崗石基座上,採用罕見的兩側進出布局,左右各有花崗石柱一對,石柱基座雕工精美,柱頂側面飾有人物雕像。柱間以花崗石圍欄相隔,中央一幅圍欄刻有雙龍戲珠圖案。每對石柱以「蝦弓樑」連接,樑上飾有雕工精細的花崗石隔架。
門廊花崗石柱的柱頂飾有人物雕像,石柱以「蝦弓樑」連接,樑上花崗石隔架雕工精細。
門廊上的佛山窰陶塑脊飾於宣統元年(1909年)燒製,描繪民間傳說中巾幗英雄樊梨花的故事,非常珍貴。古廟內一系列華麗的裝飾,包括一對日神和月神陶塑、博古紋飾,以及彩色花草圖案灰塑,全部工藝精湛,是嶺南傳統建築風格的優秀例子。
至於1937年啓用的赤柱清真寺,是香港第二座歷史悠久的清真寺;關於這座清真寺的由來,要從香港監獄的早期發展說起。
1841年,政府在中環設立香港首座監獄。當時,監獄由警察部同時管理,直至1920年底,監獄署(1982年易名為懲教署)才從警察部分拆出來。當年派駐域多利監獄的獄警,大多聘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當時信奉回教的穆斯林獄警,會前往中環些利街回教清真禮拜總堂參加禮拜。
二十世紀初葉,由於域多利監獄過度擠迫,當局開始規劃興建新的羈留設施,包括位處偏遠的赤柱羈留所。被派駐赤柱的穆斯林員工遂向管方請求,劃出土地供他們每日禮拜之用。當年穆斯林員工在室外舉行禮拜的地方,正是現今赤柱清真寺的所在地。
政府其後在赤柱興建新監獄,於是穆斯林員工向監獄監督范克倫(Superintendent John William Franks)請求建造一座永久清真寺。獲得批准後,建造工程於1936年展開,翌年,赤柱清真寺與當時可容納約2,000 名囚犯的赤柱監獄同時啓用。
赤柱清真寺屋頂邊緣築設有垛口式女兒牆,並以仿宣禮塔的柱子作為裝飾。
赤柱清真寺的建立,反映政府尊重不同國籍,以及宗教信仰的需求,實為香港中外文化共融的例證。清真寺的建築草圖由時任總獄警艾哈邁德‧汗(Ahmed Khan)繪製,而建築工人則聘自印度;監獄署許多穆斯林職員在休班時,更自發協助興建工程,彰顯多元文化互助精神。當時清真寺的建造價約為三萬港元,主要由當局出資,同時亦有員工,以及印裔商人阿庫里(Abbas el Arculli)的慷慨捐助。
儘管赤柱清真寺外形簡約,正立面開放式遊廊有馬蹄形和蔥形的裝飾拱券,屋頂的邊緣築有垛口式女兒牆,並以仿宣禮塔的柱子作為裝飾,雖然沒有蓋建圓拱頂或宣禮塔,但依然展現出濃厚的伊斯蘭建築特色。清真寺建築布局對稱,軸線沿東西走向,朝向聖城麥加的「克爾白」(Holy Kaaba,又稱「卡巴天房」) ,禮拜殿內朝拜牆上的「米哈拉布」壁龕,也是指示「克爾白」方向。赤柱清真寺現時主要供懲教署內信奉回教的職員使用。
由蔥形拱券點綴的開放式遊廊。
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各具特色,但同樣充分體現宗教建築在促進社群凝聚力與展現文化共融上的獨特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