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熱不改顯組織惰性 統一煙包甩期速調整
組織惰性在商業機構和政府部門同樣存在,但後果截然不同。商業機構若因僵化錯判市場,虧損會逼使調整或淘汰。政府部門沒有破產壓力,政策脫離現實,市民和業界只能承受。近期暑熱警告在最熱一天仍低掛,控煙修例執行細節未同步調節,反映特區政府部分環節的組織惰性已影響民生和營商。
學術界早有研究解釋這種現象。Hannan和Freeman提出結構慣性,指組織為求可靠和問責,建立穩定的制度和程序;制度一旦固化,即使環境轉變也很難快速調整。政府部門的結構慣性更嚴重,因缺乏市場競爭和生存威脅,決策權分散,規章約束更多,改變成本極高。結果政策機制沿用舊模型,明知有問題仍不願即時修正。
工作暑熱警告是明顯例子。早前氣溫打破百年紀錄達攝氏36.9度,但暑熱警告只維持最低黃色級別,最高黑色警告從未觸發。問題在於香港暑熱指數計算模型的權重和門檻設定過高,未能反映地盤、馬路等戶外環境的實際熱壓力。國際勞工組織和不少地方早已採用濕球黑球溫度WBGT,天文台亦具備技術,但勞工處仍沿用偏離現實的指數。結果警告失去警示作用,戶外工友在極端高溫下得不到足夠休息保障。不是沒有數據可改,而是部門傾向維持現狀,不願承擔調整的行政不便。
控煙政策的修訂同樣顯示執行細節滯後。政府早前承諾統一包裝措施會給予業界約8個月準備期,以及9個月的過渡期。但截至目前,統一包裝的附屬法例仍未刊憲,立法會最快10月中復會後才有機會處理。原訂時間表已經失效,業界無法在法例具體要求未公布前校準生產線或清理庫存。政府若仍堅持原定實施日期,就是把自身延誤的成本轉嫁業界,變相壓縮準備和過渡期,直接打擊前線零售商的經營及生計,違反合理預期。最終,合法市場的波動只會被私煙商乘虛而入,令黑市進一步坐大。原意是控煙,結果卻又再「好心做壞事」。
配套細節不按實際進度調節,正是組織惰性作祟。當局一直強調控煙政策要「行穩致遠」,但行穩的前提,是政策細節必須清晰可行,執行節奏必須與現實對齊。合理的做法,是以刊憲日為新起點,重新計算8個月準備期及9個月過渡期。假若10月刊憲,過渡期應順延至明年年中,全面實施則推遲至2028年第二季。
政策推出後發現問題,就應盡快修改。商業機構要向股東交代盈虧,發現錯誤不調整,帳目會逼它回頭。政府部門的問責機制沒有這種即時壓力,官員即使知道政策脫節,也可等待更長時間,因為修改程序複雜,且可能被視為承認設計失誤。這種官僚制度特色令暑熱警告和控煙時間表問題拖延,影響的不是機構盈虧,而是工友健康、業界生計和公眾對管治的信心。
最不理想的是,很多修正要等到最高層官員一錘定音,部門才願意調整。這種做法費時失事,往往錯過最佳時機。暑熱警告要等破紀錄高溫和社會批評才檢討,控煙措施時間表要等業界叫苦才正視。政府要克服組織惰性,不能靠個別高層拍板,而要建立發現問題就主動修正的機制,否則政策只會愈來愈偏離現實,市民付出的代價亦愈來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