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赴英為何沒法行使居英權
前民主黨主席,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判入獄4年5個月。刑滿出獄後,第一時間赴英與妻兒團聚。特區政府並沒有加以留難,沒想到竟在入境英國時遇到阻滯。
先是被邊境部隊(非入境處人員)扣留並準備遣返,擾攘多個小時後才獲准入境,以「入境保釋」的方式留英7天,之後仍可能被遣返香港。其後再經各方人士斡旋,才獲准以旅客身份留英6個月,暫時不用被遣返。
令人弄不明白的是,胡志偉為甚麼不可以利用BNO身份要求有5+1的居英權?英國海關的入境處人員應辦過逾10萬宗這類手續,不可能完全不知情。可能正因為如此,英方才出動「邊境部隊」來處理這件事。
有人說,若果不是胡志偉在赴英前先與駐港英國領事打招呼,只是以「路人甲」身份用BNO入境,可能不會有這麼多的阻滯。今次很明顯是英國最高當局的特殊安排,才會有軍方的介入,入境處人員只好靠邊站。
令人覺得錯愕的是,胡志偉被留難的原因竟是因為他有刑事紀錄。但英國之前不是反對國安法的嗎?並為免英國海外公民受制於國安法,才為他們提供逃生門——BNO居英權。胡志偉本應是這項設計最主要想照顧的那批人,為何今次反被摒除出外。相信很多人至今仍沒法理解。
其實,早在BNO居英權剛提出來的時候,我已在本欄指出,提供居英權的主要目的,並非純粹為了保護那些曾為英國賣力的人,這批人在97前已獲正式入籍英國。居英權的主要功能,是掏空香港的精英人才,要香港從此沉淪。
現在這項工程已大部分完成,卻達不到預期的目標,收多一個胡志偉,對英國的幫助不大。但胡志偉的身份特殊,宜拿來發揮其他方面的價值。
胡志偉赴英的時間,正值工黨換新首相的時間。新政府的對華政策與新移民政策,皆與安排予港人居英權的年代很不一樣。這個訊息極需要找一個方式去提醒相關人士。這個方式就讓胡志偉來表達大家都意想不到的待遇,以示事情已有改變。
工黨的新政府似乎想告訴中國領導層,萬事有商量,關鍵要看對方可以拿甚麼來交換,英方的靈活度很大。連用居英權來留難泛民頭頭都可以,還有甚麼英方會做不出?
至於胡志偉,相信他最終是可以獲准留在英國與家人一起生活的。英國政府之所以要一再留難他,是要確保他會認命學乖,不再去高調爭取甚麼BNO身份的權益,叫當局難看。英方要他先放棄爭取政治庇護,才給予他6個月的留英寬限期。
很明顯,英國政府有意藉這件事,告訴那些已獲居英權的有BNO身份的人。這個權利是英國人賜予的,不是他們本有的。英方有權按照自身的需要,隨時調整政策。他們最好學胡志偉那樣,忍氣吞聲,靜候「英皇發落」。如果他們選擇高調爭取的話,很可能會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