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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Oct-30 04:00
更新:2026-Oct-30 04:00

公眾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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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社交平台經常都有短片流傳,拍下乘客在車廂內爭執的場面:霸佔多個座位、高聲講電話、不戴耳機外放影片或音樂。這些行為不但滋擾其他乘客,更往往是衝突的導火線。

這類困擾並非香港獨有,各地政府近年紛紛出手規管。英國首相貝安德本月公布新指引,協助英格蘭地方交通當局運用新權力,就巴士上大聲播放音樂、亂拋垃圾、吸電子煙等行為,向違規者發出最高100英鎊定額罰款;鐵路方面則發起「共用車廂,勿傳噪音」宣傳運動,提醒乘客使用耳機,按既有附例,屢勸不改者最高可罰1,000英鎊。

內地多個城市近年亦陸續將車廂外放聲音納入規管,但執行模式各異。北京自2019年起實施新版《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明確禁止大聲放視頻或音樂,屢勸不改者除可被拒絕提供乘車服務,更會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紀錄。上海則採用勸阻再執法的做法,先由地鐵工作人員及執法隊勸阻,拒合作或擾亂公共秩序者才交由公安處理。

新加坡的新規例亦於最近生效,將在巴士上大聲外放音訊、腳擱座椅、飲食等列為法律罪行,違者最高可罰500新加坡元;獲授權的巴士職員可向涉嫌違規者發出通知,交由陸路交通管理局調查跟進。

最近,在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詢問香港當局會否參考外地做法。不過,即使修訂法例後亦可能陷入「有法難執」的困境。根據現行規例,巴士、小巴車長雖有權扣留違例者以待警方處理,但車長的職責始終是專注駕駛,難以分身維持秩序。

缺乏公德的行為其實不限於車廂:大街上並排而行阻塞通道、在升降機和醫院大聲通話、遛狗不繫牽引繩,例子比比皆是。公共空間人人有權使用,但不應把自己的方便,建築在別人不便之上。法例可劃出底線,但仍須靠市民尊重與自律,希望政府多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宣傳乘車禮儀,共同營造舒適、和諧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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