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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出版:2017-Nov-06 06:00
更新:2017-Nov-06 06:00

最怕至戇居 但求「置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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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推出的樓市「德」政,一直將民眾目光轉移,但叫陣有餘,實事求是則大大不足,其實單從改良第二個物業印花稅機制及重啟首置貸款,便可打造最貼心的「置按居」,何需煩惱多多?!


從來都對辣招不敢苟同兼且不敢恭維,2010年推出至今都只從遏抑需求角度出發,完全沒感受到真正業主所需,先前的DSD、BSD及SSD等繁複稅項都不想花氣再拗,但在去年底向第二套房買家徵收15%重稅的一刀切政策,則確是今日樓市亂局的其一元兇!


不止一位朋友都曾訴苦,他們也很希望透過上流轉動將細屋換大屋,但15%重稅機制則落下了千斤重閘,荒謬之處不單是需在半年內完成一買一賣,更大問題是要先付重稅!話明是細屋換大屋,換馬對象也要在600實呎以上吧,申算樓價都要近八百至千萬元,九成九都是未收樓款前便要先課15%重稅,意即盛惠120萬至150萬元,區區一個換樓人士,試問又怎會有這能力?雖則林鄭釋出將換樓限期延長到9個月的好意,但對於同步換馬、先買後賣、甚至是先賣後買的換樓模式依然沒有任何幫助!


於是乎,一心欲向上流的業主,唯一選擇就只可向新樓裡鑽,蓋新樓不單有較長成交期,且還可有發展商的高息良心首期推你一把,這也是新樓長推長旺、長推長加的其一最大動力,而同期二手樓這邊亦在成交乾涸下長期托於高價水平,對有心換樓及首置者根本左右為難,全無著數!


政府幫夾心人上車已夠爭議,但成效及可行性亦一樣劣評如潮,要推人上車其實很簡單,首先便應改良第二套房重稅機制,例如可作分段獎罰制,容許換樓完成才支付稅項,若在半年內換馬,稅項更可較標準稅率優惠;  若半年至一年內換成,則照交標準稅率;  一年至兩年才換,則交15%稅率,如此類推……,大膽講句,若可落實執行,肯定人人鬥快加把勁去換,效果立竿見影!


第二個建議,則可重啟多年前的首置貸款。政府眼裡的夾心人,其實供樓能力不弱,只是被三、四成以上首期蝦得貼服而已,有父幹者自可從容上樓,若要幫手推,便應推這群缺乏金錢父愛的夾心人,政府與其可以容忍發展商做他們的大耳窿,為何不索性直接幫上一把,在容許將部分MPF幫忙上會的同時,再以低息長年期貸款支持首期以圓置業夢? 諷刺的是,內地已見有銀行聯同發展商推出房屋租貸戰略合作的「按居貸」(其實叫「貸安居」更有意思),唔理香港這邊廂樓市政策點樣太戇居,香港真正置業者其實最需要的,便是能夠搞掂按揭的「置按居」,一旦起錨,所有諸如唔認還得認的八十萬封頂、上車首置、恆常白居二、綠置居、商廈住宅化、同居共享、及良心光房等大堆實則虛之的資助名堂,也繼而大可一一化整為零,完勝K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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