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宏福苑大火。(資料圖片)
宏福苑大火奪走160人的性命,社會深感悲痛。事故揭示建造業及樓宇管理潛藏的安全隱患與制度問題,多年積累的矛盾與疏忽,在火光之下赤裸曝光。市民在哀痛之餘,更期盼能為死難者討回公道,並促成制度改革,防止悲劇重演。
鑑於事故的嚴重性,行政長官已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由陸啟康法官出任主席,全面檢視火災成因。行政長官於星期五(12日)表示,特區政府會積極考慮讓委員會擁有最大的主導權,並預留「備用權力」。若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認為就特定議題或環節需獲法定權力,可向行政長官建議,按照《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升格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依法行使傳召及取證等權力,確保能全面掌握所需資料與事實。這套「行政主導、法定授權」並行的安排,可謂制度設計上的創新。
若有關安排得以落實,將有助提升調查效率,防止受查者拒絕配合,兼顧調查的速度與公正性,達致以結果為本的目標。委員會須於九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並可發表中期報告,以增加透明度與公眾信任。這一明確的時間表與公開機制,彰顯特區政府「一查到底」的決心。
市民殷切期望特區政府能藉今次事故,徹底解決老舊樓宇維修不善、物業管理失效,以及圍標與利益輸送等長年積弊。行政長官展現出破斧沉舟、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決心,相信定能還宏福苑死者公道,並為香港長久以來的深層問題找到出路。
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多具工程、法律、仲裁、保險及社會服務等專業背景,我期望各位能本着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團結一致,審視及監督調查進展,持續跟進,並向特區政府提出具建設性的建議,切實履行《基本法》所賦予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