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美國紐約時報文章“An Ancient Time to Happiness”說,快樂有兩種,一種是「享樂式」,一種是「有意義式」,名字都源自古希臘哲學家。享樂的快樂,是一塊剛出爐的曲奇、一杯拉花好看的咖啡、冬夜裡暖爐邊的慵懶,是身體和情緒一齊輕鬆的那一刻。 有意義的快樂比較像爬山:過程辛苦、氣喘、腿軟,但站在山頂那口深呼吸,突然覺得「這一趟值得」,那種來自目的、價值、連結的安穩。專家說,若人生太偏向其中一邊:只顧享樂,或者只顧意義忘記享受都會失衡。
年少時總愛問:「甚麼是快樂?」也許老是覺得人生空洞,天生帶著一點灰。那時候不明白「小確幸」,覺得買杯好喝的奶茶就叫快樂是庸俗,反而迷戀表面的快樂:名成利就,華衣美食,以為那種叫別人羨慕的才配稱作快樂。慢慢到了中年,社會環境變了,世界愈來愈吵,才突然發現原來所謂「小確幸」,不是廉價,而是奢侈。能在擠迫的地鐵中站穩、在混亂的世界裡喝完一杯還溫熱的咖啡、在一天的疲累後還有力氣跟心愛的人說一句笑話,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開始變得值得珍惜。
那篇文章說,享樂式快樂是當下的舒服,有意義的快樂是拉長時間線後,仍覺得人生有方向。作為一個中年女人的快樂,已經不再是「如何成為別人眼中成功的人」,而是「如何在自己的生命裡,安然有據地站著」。
中女的快樂,沒有煙火,只有微光;不再等待誰來拯救,只是一天又一天,默默地把自己的小日子過得踏實、舒服一點。原來,能平平淡淡、偶爾心頭一暖,已經算是人生對自己的一種偏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