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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5-01-23 06:00:00

批判學苑 所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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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上周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除房屋政策外,焦點都集中於報告開首針對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狠批刊物鼓吹「港獨」。輿論對此兩極化,有意見指「港獨」只是偽命題,觀乎有港區人大代表近日提出引入內地《國家安全法》,認為連串動作實質是暗渡陳倉,為23條立法開路;另有輿論則認為特首有責任提出警惕,與打壓言論自由無關。

梁振英自演的鬧劇

環顧以前的施政報告,焦點定必放在香港發展藍圖,又或是政府減低市民對經濟或社會轉變的疑慮,但這次重點卻是:一)不斷重複政府過往工作,不見太多鴻圖大計,詳細程度竟有如《施政綱領》,超越歷屆編幅,立法會甚至要在特首宣讀期間,首設「小休時間」;二)挑釁意識形態衝突,為求轉移港人視線,爭取吸引北京官方眼球。

然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接受傳媒(編者按:《學苑》去年9月號)訪問時,曾手執施政報告批評的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其中指涉及提倡「港獨」的封面拍照,若是中共要統一所有在港意見,不緊跟路線便追究批鬥,相信他也不會例外。

建制派山頭眾多,梁振英若是一個極端,曾鈺成應是另一極端,他們究竟要否緊貼施政報告竟然針對學生會刊物的偏頗路線,相信單憑近日「同志」之間,未見盡全力聲援響應,絕大部分問責官員更避之則吉,便能明白是次高調文宣戰,只是梁振英直屬集團玩意。

自「雨傘運動」展開後,多次傳出特首地位不穩消息,暫不論可信程度,但的確自小圈子以689票選出梁振英後,他口中的「香港營」經歷接近三年風雨,親疏有別變本加厲,朝野互信幾近全失。近期最明顯是政界內非常活躍、政見鮮明的譚惠珠,竟被委任為廉政公署內,專責審查貪污舉報等事宜的諮詢委員會主席,接替具資深公務員背景、作風低調的施祖祥,令人質疑日後廉署調查,究竟會否因涉案人事不同而被輕易翻案。

類近例子這幾年來多不勝數,政界內普遍擔心是否愈為混亂,愈見對立的香港,更能幫助梁振英穩坐其位;建制派也應該明白,如不斬草除根,長此下去可能連更換特首也難以補償社會撕裂,日後執政難度定必百上加斤,對香港或北京也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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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區議員柴文瀚

批評《學苑》何來以言入罪?

特首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學苑》,令這本刊物一日間名氣大升,成為各大網站的熱門搜尋。但除了特首的宣傳能力外,更多人關注的是特首這次批評會否做成白色恐佈,打壓言論自由。

最常見的批評,是這些言論純粹處於語言文字階段,並沒有實際行動,特首的批評以言入罪。究竟甚麼是「以言入罪」?不妨舉歷史例子以說明。清朝雍正年間,查嗣庭主考時出題「維民所止」,因「維」及「止」兩字被指「雍正」無頭,因此被誅。可見所謂以言入罪的「言」,並非僅只於言語,而是包括對文字言詞的扭曲作為證據以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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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學苑》有沒有討論到「港獨」的可能性?有沒有討論「港獨」可以如何進行?有!那特首批評這點就不能算是以言入罪。《基本法》第43條清楚寫明,特首是要依照《基本法》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而第1條則清楚表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若如此有影響力的刊物討論到香港「獨立」,而這件事明顯違背《基本法》第1條,特首不作出批評反而是沒有盡其責任。況且,特首亦只是作出批評,律政司沒有因此作出檢控,何來以言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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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論者認為言語不應受到批評亦非事實。從來語言就有其「行動」(action)的方面,透過言語可以鼓動、誹謗、挑釁其他人,言語從來都不能和行動分清,誹謗都只是用文字語言,難道就不是行動,沒有後果,難道又是以言入罪?當批評者認為語言並非行動一種,其實等於說只有肢體衝突才算暴力,那語言暴力豈非不會發生?

香港人一向重視言論自由,但若就特首批評《學苑》事件,即推論到打壓言論自由,理據根本不足。自由不等於沒有框架,任何自由都有其底線。即使是法國、德國等國家,若發表支持納粹的言論亦不可能。每個地方都有言論上的限制,「港獨」言論挑戰中國主權,實在是越過底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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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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