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會議員監察為主 星洲議員須管理小區
大埔宏福苑一場無情大火,至今已奪去160條生命,仍有6人失聯。這場悲劇將香港「居者有其屋」計劃積累已久的大廈老舊與管理問題,灼燒在公眾眼前。現時由居屋小業主獨力承擔管理與維修重擔的模式,是否已走到必須根本改革的十字路口?
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周日順利完成,新一屆議員昨日於立法會大樓會見公眾,其中工程界別候任議員卜國明便表示,希望運用其專業知識,就香港的大廈管理和維修政策提出更多意見。但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的職能是制定法律、批准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工作。議員本質上是監督政府施政。即使議員有心,現行制度也決定了他們通常只能「指出問題」、「敦促政府」,而非直接「落手落腳」參與解決社區的具體管理事務。這種監察為主、執行在官的區隔,在處理如舊樓維修這類牽涉極強專業性、複雜利益與日常瑣事的「貼地」問題時,會否顯得力不從心?
反觀與香港發展軌跡相似的新加坡,其公共住房「組屋」舉世聞名。新加坡的組屋與香港的居屋,關鍵的分野在於管理思維。新加坡在組屋政策推行之初,便預見了日後龐大社區管理與維修需要政府的持續介入與主導。為此,根據《市鎮議會法》創立了「市鎮理事會」,管理每個選區內的組屋區公共事務,並由該區選出的國會議員領導的市鎮理事會負責。理事會主席通常由該區資深國會議員擔任,成員包括其他議員及委任的社區人士。
這種模式有幾點顯著優勢。首先,它確保了管理責任的明確與專業,有效防範了不法勾當。組屋由政府主導發展,其後期的維修、保養、翻新涉及大量建築、法律、財務知識,絕非一般小業主委員會能輕易駕馭。市鎮理事會制定長遠維修計劃,並統一管理由住戶繳納的管理費。資金運用透明,工程招標規範,數十年來,極少發生因維修管理而衍生的嚴重糾紛或貪腐醜聞,居住環境品質得以長期維持在較高水平。
其次,由國會議員擔任市鎮理事會主席,在社區與政府部門之間架起了一道最直接、有效的橋樑。社區周邊的交通規劃、康樂文化設施增減、治安與衛生狀況,無一不與多個政府部門相關。國會議員同時是社區管理的「主席」,有最強動力和最暢通的渠道,與相關部門交涉、協調,快速解決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
再者,這對政治人物本身也是一種務實的鍛煉。國會議員通過直接管理市鎮理事會,必須深入社區,處理從電梯維修、垃圾清運到社區翻新的具體事務,過程中累積的是解決實際問題的政績和民望,而非僅是議會內的言辭交鋒。新加坡許多內閣部長乃至國家領袖,如現任總理黃循財、前總理李顯龍等,均有長期在基層市鎮理事會服務的經驗。
香港與新加坡的憲制與政治制度固然不同,難以簡單類比。當年新加坡曾來港參考我們的公營房屋規劃,但前瞻地設計了「市鎮理事會」這一管理骨架。反觀香港,居屋業主在購置物業後,房屋委員會的管理角色便大幅淡出,許多法團面對技術不足、資金短缺、業主意見分歧等難題,導致維修保養一拖再拖,最終釀成宏福苑這般的巨禍。宏福苑的悲劇是血淚警示,居屋樓宇老化的問題已不能單靠零散的維修資助計劃或業主的自覺來解決。我們需要一次結構性的改革,重新思考政府、議會與社區在樓宇管理中的角色與責任,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