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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5-07-30 06:00:00

由Uber引申創新及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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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App Uber call車到底是否合法,成為不少人爭論的問題。身邊也有不少朋友問我意見,甚至有朋友想投資買架Tesla,part time賺外快。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實在無從評論合法與否。不過,從經營的角度去看,的確有白牌車的嫌疑,但司機和乘客之間並無錢銀交易,又極難定性為非法營業的出租車。

對消費者來說,市場多了選擇,也會樂於接受。的士行業當然大力反對,因為長遠來說,強調服務質素的Uber,司機有禮車種又多,一定會成為贏家。不過,Uber服務也有問題未解決,就是發生意外時,乘客的保險有效性實在存疑。事實上,司機和第三者的保險,也存在責任問題,未能完全解決的話,是個隱憂。

市場多了競爭者,在有競爭才有進步的大前提下,理論上的士業服務一定有所改善。潛規則是的士基本上是受保護的壟斷行業,政府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的士數量和收費,以免和專利巴士的經營產生惡性競爭。但針沒兩頭利,因為經營的士要擁有牌照,又因為限量批出,形成的士牌有炒賣價值,持牌者不用開的士都可發達,的士司機得個做字,賺錢困難又受氣,為口奔馳,一天跑12小時,服務自然一般。

Uber的出現,某程度上反映的士發牌制度下,司機難搵食而乘客搭的士難的問題。如果的士服務理想,Uber根本不會有生存空間。政府一直想推科技創新,而對Uber這個由新科技創出來的行業,卻遲遲未表態支持與否,也沒有任何解決保險及是否合法經營的方法,試問香港市民又如何會支持設立得個講字的創新及科技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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