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時代的「有麝自然香」
上星期去了由貿發局舉辦的Marketing Pulse,由於我當日行程比較匆忙,只逗留了不到一個小時,卻有幸聽到亞朵集團創辦人王海軍的分享,獲益良多。
亞朵定位為生活方式品牌集團,業務涵蓋中高端酒店服務及睡眠產品的零售。王海軍於2012年創立亞朵,品牌理念源於他在雲南怒江亞朵村的一次旅行。當時,他在那裡體會到一種內心的安靜——並非虛無的寂寥,而是充實、被接納、與自我和解的平靜。他希望將這種真正放鬆的氛圍帶進城市,融入品牌靈魂,營造讓人身心安頓、人與人之間有溫度連結的體驗。
亞朵從客人「選擇位置」到「離開酒店」的整個旅程中,歸納出17個關鍵時刻,並圍繞這些觸點開發了四、五十個「服務產品」,並將體驗標準化和可複製化。我曾入住亞朵酒店,對迎賓奉茶、「深夜粥到」的宵夜,以及大堂圖書閣的書卷氣息印象深刻。亞朵強調,他們的對手並非同業,而是不斷變化的用戶需求;目標不是比對手更強,而是離用戶更近。
亞朵的經驗,讓我重新審視廣告的本質與廣告人的角色。已故廣告大師David Ogilvy曾說:「We sell or else」,廣告的唯一目的就是銷售。過去,優質產品往往受限於口耳相傳的緩慢擴散,廣告因此成為推廣與銷售的關鍵推手。但在社交媒體時代,「有麝自然香」的效應被大幅放大,廣告的形態也從一條影片或一個KV(平面視覺),轉變為在關鍵時刻與消費者接觸點上開發的服務產品。當服務本身成為最具說服力的廣告,品牌與銷售便不再是取捨,而是共生。









